晚上我回到建國高架與羅斯福路口,看見一幅不可思議的畫面:有一個年輕男子,捧著便當邊走邊吃....狀似倉促。
他身材高大、苗條,一個背包,看起來像大學生之類的,是要去趕搭捷運,在人行道上小碎步前進,捧著便當一口一口地扒著飯菜,只偶爾抬頭看路,過斑馬線時一樣倉促,邊走邊吃,很清楚看見那是便利商店之類要微波後熱著吃的「國民便當」,他有這麼餓?有這麼趕?
人行道邊是一片草坪,沒有座位可以休息,羅斯福路兩旁恐怕也是這樣,所以既然沒得坐下,他又趕時間大概就將就著囫圇吞棗起來,一邊填飽飢腸轆轆的胃,一邊不忘記節省時間趕搭捷運回家休息?約會?或看一齣什麼偶像劇之類的?
總之他的忙碌,引起我的注意。
心疑他為什麼這樣忙碌?猜想著~
心疼他這麼急迫的時間運用,這樣吃一頓飯真有味道?
在這個忙碌的街頭,誰注意到他?
接著想起了自己~我是不是也很久沒有在中午好好吃一頓飯了,食不知味?繁瑣的事務處理,佔據、分割了我多少的青春,一天幾乎有將近十五個小時與幾十人朝夕相處,而且往來頻繁;重複了多少無聊的故事?解決多少棘手的問題?聽了多少當父母親的來電抱怨和求助?傷了多少腦筋去提升團體的道德勇氣或榮譽心?鼓勵多少需要支柱的小孩?懲罰多少位明知故犯的不知悔改的小子?
我沒有抱著便當在人行道上跑著趕搭捷運,而一邊吃起飯盒,但我坐著吃飯一樣,可說是寢食難安。我何苦來哉?我祈求什麼?我期待看見什麼改變?如果那些期待的是遙不可及的事情,不是我一人之力可以回天的事情,我是不是該好好吃一頓飯?睡一個覺?
我很久沒有午睡或晚休了,這樣的工作時數其實已經超越勞動基準法的連續工作(包括加班)不可以超過十二小時,加上通車往返的將近兩個小時,我覺得其實負荷過大,而我為什麼不得拒絕這樣的生活型態?是我自己要挑戰自己?是我肩負什麼看不見的重責大任?
我矛盾自己~是不是太過自虐~有時候實在並不快樂。
我的不快樂,誰注意了?在乎了?像那個在城市角落裡被我不小心瞥見的男子~誰注意他或幫他了?也許~我自己的調適還是最重要的~不然終有一天我跟那個人一樣,陷入不可自拔甚至毫無知覺的忙、茫、盲~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