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6、7年前我教街舞的時候,
舞廳還流行緊身褲和亮皮厚底高跟鞋,那時候沒幾個年輕人會穿大T-Shirt和板褲。每當我和朋友很Hip-Hop的上街,都相當的以「有Sense」自豪。在Pub看到那些豹紋亮片裝的舞客也會很不屑,甚至常常取笑他們。
那時候我就深深的覺得,他們也一樣地在取笑著我。
「穿個Nike背心和球鞋來KISS?」拜託,別土了!
說到「台客」,我還算有同理心,因為我在桃園長大。
我不是說桃園人就比較沒水準,但在我國中的時候,同學間流行花襯衫和高角度這是真的。還記得高中新生訓練的第一天,我的北一女制服後面燙了嶄新的兩條線,裙子捲短,書包斜一邊,右耳還掛了個大十字架。高二的時候我的死黨偷偷告訴我,她就是看了我的勁裝決定要跟我變好的,「桃園來的太妹惹不起」。
還好老天對我不錯,我的那個死黨住在天母,不住三重埔,
在往後的三年裡我們沒有繼續淪落。
第一次真正意識到「Sense有差」這件事,是在大一。
我跟一個開Volvo的富家女一起逛麗晶,我像極了劉姥姥逛大觀園,她卻滿手LV和Gucci。專櫃小姐都懶的跟我說話,卻一直巴結她,頻頻對她獻殷勤。
她是我們班上的公主,雖然並不特別漂亮,而且講話很大聲,但她就是個公主。
只要看到她穿Prada小洋裝出現,你就會立刻相信。
從那時候開始,我拼命地買Vouge,拼命地逛中興,
這絶對不是愛慕虛榮,只是純粹要爲桃園人爭一口氣。
說實在,長大後我跑去學造型,幻想唸FIT,夢想開精品店,
搞不好這全都拜桃園人所賜。
畢業後正式上班的第一天,我老闆對我說了一句很刺耳的話:「如果你自己看起來都很窮酸,如何去說服這些有錢的客戶你會幫他們賺錢?」我左顧右看,辦公室裡果然金光閃閃、珠光寶氣。
接下來的兩年,我開始拼命的賺錢,拼命的貢獻給Sogo和遠企…
要說是耳濡目染也好,是迷失自己也好,才二十出頭的我,
看男人先看手錶和領帶的牌子,收禮物只收Mikimoto和 Tiffany。
上班、下班、Shopping、Clubbing,
四周的人越來越不真誠,我變成金錢的奴隸。
我跳進漂著鈔票的冰冷海裡,抓不到浮木…
我常常在半夜沒緣由的醒來大哭,跟所有的人相處都充滿恐懼,
而且,異常的冷漠。
最後我終於受不了,狠下心來不工作開了家咖啡店,
什麼也不想,專心煮咖啡,專心養虛偽的病。
來喝咖啡的人都很真實,
而且至少對我,沒有心機。
他們沒有對我防備的理由。
我永遠記得有個客人告訴我:
「這裡是他在世界上唯一可以放心發呆的地方」
真的,這樣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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