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的年金改革會弄到如此紛亂不安
有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它和18%扯在一起
給了很多有心人士從中操弄 鬥爭的空間
在面對這議題時
如果不能拋開18%和自我膨脹
那就根本沒有理性思考與討論的空間
而如果要問我何謂自我膨脹
那就是因為我是什麼職業 我貢獻比較多 所以我就應該要比較有優惠的這種想法
能夠拋開這些的話
年金就可以從純粹的數字及邏輯方面進行思考
首先是所得替代率
如果認為退休後月退領的應該比在職多的
這篇文章可以直接不要看
如果認為因為我職業比較特別 所以領的應該比在職多的
這篇文章也可以直接不要看
我也不想引用什麼研究或報導
直接說 退休後的所得替代率不管是勞工或是軍公教
百分之六十到七十是合理的數字
而且應該以退休前的所得作為標準
大前提確定之後
接著要思考的就是提撥的金額 也就是提撥率的問題
而思考的方向在於 提撥多少才能保證各個職業的退休年金不會破產
不管是哪個世代都能夠領得到
在面對這項思考時
必須避免落入誤區(所謂的誤區 指的是兩者並不相關)
那就是軍公教繳的錢比勞工多幾倍 所以軍公教就應該領比較多
以及為何軍公教的人領的月退會比勞工多
前者的誤區在於 我們要討論的是不讓年金破產
因此你要思考的是繳多少 領多少年金可以不破產 而非你應該比別人多領多少
後者的誤區在於軍公教的月退現在會比勞工多 那是因為勞工年金設了天花板門檻
不符合現狀 對此要改革的方向是提高門檻到我剛所說的大前提
也就是所得替代率百分之六十到七十
避開誤區之後
就可以去思考 目前的提撥率足夠應付退休所需嗎?
當然 這是廢話 如果足夠應付 那年金就不會破產了
那為何會無法應付呢?
因為不管是軍公教退休年金 或是勞保年金
起始的制度跟公式設計就有問題
就以教師年金來說
設計是教師自行負擔百分之三十 政府負擔百分之七十的金額納入退休年金
而目前每個月納入退休年金的金額大概是月薪的百分之十
(只是大約 下面的數值也都是概數 不影響整體思考方向)
假設一個老師平均工作三十年 人生的平均薪資是七萬
這樣三十年納入的退休年金大約是兩百五十萬左右
對這數字再提高一點變三百萬
其中教師自繳九十萬 政府負擔兩百一十萬
大前提所得替代率百分之七十 就算月領五萬
只要五年 三百萬就沒了
但依照目前人們的平均壽命 退休後至少可以活個十幾二十年
資金缺口是這麼的大
所以當初年金法案通過之後 就已經有人疾呼這是個註定會破產的年金
不過當時沒人在意
其他的軍人年金 公務員 勞保年金也都有同樣的問題
多繳補足資金缺口 少領則將月退降到所得替代率百分之六十到七十是趨勢
這裡先打個岔補充說明
反對多繳或少領的人理由扣除掉信賴保護之外 最常講的就是年金的投資效率問題
說政府資金運用有問題 造成年金投資慘賠 效益低落
這些情況確實有 但問題是要怎樣的效率才能夠填補資金差距的缺口呢?
不用詳細計算 自己想像一下
提撥的錢五年就會用完 可是年金必須發二十年甚至更久
當初年金法案會通過 就是某些居心叵測的人強調可以用投資收益來填補資金的缺口
如果真有會相信這種話的人 怎麼不乾脆去買安麗呢?
退休基金的投資效益影響的是多繳的金額大小 而不是不用繳
該多繳多少 是政府必須明確告知我們的數字
而另外一個問題是
多繳的資金來源為何?
是受薪階級自己付 還是政府或企業主來吸收呢
假如全都由受薪階級自己吸收 造成的就是消費緊縮
接下來可能會有很多商店跟服務業關門大吉
政府或企業主負責 造成的就是物價飛漲 賦稅增加
這就需要退讓 妥協以及執政者的決策
要的是客觀的數字
年金保險制度是從歐美吸收進來的
那些國家能夠長遠推動就是因為高稅率跟高提撥率
更重要的是針對企業的高稅率
台灣政府不管是國民黨或民進黨都太偏資方 只有程度區別
每當政府想拿資方開刀 資方就放話說不排除出走 政府就軟掉
千篇一律到讓人覺得根本是套好演戲
台灣的人力薪資已經是被嚴重低估了 這些企業還能出走到哪裡?
基本上受薪階級應該是要團結起來要求政府向資方開刀 比方說加稅或是加薪
再配合管控物價波動
可惜這些政黨大概都拿了資方很多政治獻金吧
既然不敢做 其實還有另一種選擇
那就是直接讓這些年金宣告破產 全部砍掉重練
大家都認賠殺出 重新訂定一個合理的年金制度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