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通過讀神的話,我對神的心意和要求明白透亮了一些,也揣摩以後該如何追求。後來,我看到神的話說:「
彼得也認識了自己,他心裡禱告說:『現在我不能只滿足於用良心還報你的愛,還給你多少愛,因我的意念太敗壞,不能將你看成是造物的主。因我仍不配愛你,我要達到能夠將我所有的都獻給你,心甘情願,對你所作的都認識,沒有一點選擇,讓我看見你的愛,而且能夠有讚美你的聲音,能夠稱頌你的聖名,讓你在我身上得著大的榮耀,我願意為你站住這個見證。神哪!你的愛何其寶貴,又何等美麗,我怎能願意活在惡者手中呢?我不是你造的嗎?我怎能活在撒但的權下呢?我寧願讓我的全人都活在你的刑罰之中,我也不願意活在那惡者的權下,我願將我的身心都獻給你的審判,都獻給你的刑罰,只要我能得著潔淨,能把自己所有的獻給你,因我厭憎撒但,不願活在它的權下。……』」(摘自《話在肉身顯現·彼得的經歷——對刑罰、審判的認識》)「
所謂的『愛』是指純真無瑕的感情,用心來愛,用心去感覺去體貼;『愛』裡沒有條件,沒有隔閡,沒有距離;『愛』裡沒有猜疑,沒有欺騙,沒有狡詐;『愛』裡沒有距離,沒有任何摻雜。你有愛就不會欺騙,就不會埋怨,就不會背叛,就不會悖逆,就不會索取,就不求得什麼,不求得多少;你有愛就會甘心奉獻,就會甘心受苦,就會與我相合,就會為我捨棄你的所有……否則你的愛就不是愛而是欺騙、是背叛!你有什麼樣的愛?是真愛?是假愛?你捨棄了多少?你獻上了多少?我從你得著的愛有多少?」(摘自《話在肉身顯現·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看到神這句句刑罰審判的話和彼得的經歷認識,使我感到蒙羞慚愧。從神對「愛」的定義中看到,真正的愛沒有交易,沒有存心,沒有摻雜,沒有選擇,是完全的奉獻與捨棄,是一個受造之物對造物主的順服、體貼與還報,是純潔無瑕疵的。歷代聖徒中只有彼得是在追求純潔的愛神,他對神的愛超過良心的標準,也最蒙神稱許。彼得不求什麼前途、得福,只求報答神的愛,他對神的愛裡沒有交易和摻雜,沒有埋怨和背叛,而是用真心去愛神,最後為神倒釘十字架,活出了一個最有意義的人生。再看看自己,跟彼得無法相比,簡直一點邊都不沾,還大言不慚地把「愛神」的桂冠戴在自己頭上,妄想以此換取上天的賜福,我真是沒有一點自知之明啊!神說「
你有愛就不會欺騙,就不會埋怨,就不會背叛……你有愛就會甘心奉獻,就會甘心受苦」,可是我一到環境顯明的時候對神的愛就沒了,反而滿了誤解、埋怨,我哪有愛神的實際呀?我僅有一點外表的熱心與好行為,還帶有太多的虛假與摻雜,簡直離神的要求標準差太遠了。神道成肉身卑微隱藏,來在這污穢之地,為了把我們從撒但的權下徹底拯救回來,將他全部的心血代價都花費在了我們這班人身上,可我卻不知感恩圖報,總是跟神搞交易,追求得福,得不著就誤解神、埋怨神,可神不看我的污穢、敗壞,一直在寬容、饒恕我,審判、顯明也是為拯救我,
神的愛實在太大了!此時,我仆倒神前向神禱告:「全能神哪!我污穢不堪,敗壞太深,雖信你跟隨你,卻總把前途、歸宿掛在心上,從沒有真心愛過你,在你的審判中我才看清真實的自己,我不願再活在悖逆性情中,在以後的光陰裡我只求把心擺在你面前,腳踏實地地追求真理,追求愛你,真心為你花費來滿足你心意。」
有了轉變
經過兩個月的
靈修、反省,教會安排我盡整理福音資料的本分。這個本分很勞累,我有時也會想這樣受苦神會不會紀念,當這些心思意念出來的時候,我意識到自己存心又不對了,就趕緊禱告神擺對存心觀點。本分沒有果效時,心裡有時也會消極,覺得自己連這點本分都盡不好,沒有善行哪有歸宿啊!當意識到這想法不對的時候,我就趕緊來到神前尋求真理解決,看到神的話說:「
人的本分與人的得福或受禍並無關係,本分是人該做到的,是人的天職,應不講報酬、不講條件、沒有理由,這才叫盡本分。」(摘自《話在肉身顯現·道成肉身的神的職分與人的本分的區別》)揣摩著神的話我明白了,作為一個受造之物,盡本分是天經地義、義不容辭該完成的,是我們每個人神聖的職責,這與得福或受禍並沒有什麼關係,受造之物盡自己的本分,應不遺餘力地來滿足神,不應有任何的要求和索取,這是人該有的良心和理智。
在以後的經歷中,雖然有時我還會流露不對的存心,還會有肉體的前途盼望,但我能有意識地背叛自己,按神的話實行,盡力去滿足神的心意。當實行過後,我就覺得為愛神、滿足神活著心裡才踏實、平安,才是最有意義的。就如講道交通說:「雖然我們做不了什麼大事,但是我們在所臨到的一切事上,就能實行點兒神話,就能
禱告神,就能學著摸神心意,就能學習體貼神的心意,就會摸索怎麼讓神得安慰,就能往這方面用勁兒。神鑒察萬人的心,他看見你是這樣一個人,外表上你雖沒做什麼大事,但你的心是在尋求神,你的心是在親近神,你的心確實是愛神,這就夠了,神感覺很得安慰、很得滿足,這就是真正的人生價值。……我們能憑神話活著,能蒙神的喜悅,能被神認可,能得著神稱許,這就是我們的人生觀,這就是我們的價值觀,或者換句話說,追求認識神達到滿足神,這就是我們的人生觀、價值觀。如果我們有了這樣的人生觀、價值觀,我們就是一個真實愛神的人,我們就能達到真實愛神。」(摘自《講道交通(二)·只有具備真實愛神之心的人才能被神成全》)感謝神的帶領,扭轉了我錯謬的
信神觀點,也使我有了準確的追求方向,知道怎麼追求才能被神認可,得神稱許,有了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更有信心實行神的話達到愛神、滿足神。
走到今天我深深地體會到,我在神面前就是一個滿身污穢的受造之物,說愛神,真的不配。經歷神的審判刑罰使我明白了信神盡本分該存什麼觀點,明白了真實愛神的真意,我願更多地接受神的審判刑罰,逐漸除去自己信神的存心與摻雜,使自己愛神的成分越來越多,盡本分能越來越合神心意。作為一個受造之物,順服神、愛神,盡好本分是我們的天職,不論得福還是受禍,有沒有結局歸宿,仍能追求真理實行愛神,這才活得有價值、有意義,這樣追求才合神心意。雖然我離神的要求相差太遠,但是我願繼續追求,在有生之年中,把純潔的愛獻給神。
小編感言:感謝神!香蘭姊妹經歷了神的審判刑罰,對自己信神錯誤的追求觀點有了認識分辨,也明白了受造之物到底該怎麼追求才合神心意。看完姊妹的經歷,我們對自己信神的存心目的也有了些認識,知道信神不應該只為得福,跟神搞交易,而是應該站在一個受造之物的位置上對待造物的主,按著神的心意要求追求真理滿足神活著,這樣才有價值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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