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想詩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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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附註:攝於校園裡的金露華(台灣連翹)(200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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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第二十九章
29: 1 這是耶和華在摩押地吩咐摩西與以色列人立約的話,是在他和他們於何烈山所立的約之外。
29: 2 摩西召了以色列眾人來,對他們說:耶和華在埃及地,在你們眼前向法老和他眾臣僕,並他全地所行的一切事,你們都看見了,
29: 3 就是你親眼看見的大試驗和神蹟,並那些大奇事。
29: 4 但耶和華到今日沒有使你們心能明白,眼能看見,耳能聽見。
29: 5 我領你們在曠野四十年,你們身上的衣服並沒有穿破,腳上的鞋也沒有穿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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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埃及記19~20章都告訴我們,神與以色列人在三十八年以前曾經在西奈山立約。神與人立約有很多的目的,也包含許多部分,但其主要的目的可以簡單地用兩句話來歸結:神應許要賜福給以色列人,使他們成為大族,叫其他各族藉著他們認識神。以色列人則向神保證他們會投桃報李地回應、愛神,順服神,好領受祂所賜的身體上與靈性上的福分。摩西在此正是在重申這約。直到如今神仍然堅守祂在這約中所提出的一切(祂必永遠持守!),只是以色列人已經忽略了自己當守的承諾。因而摩西重述這約來警告百姓,若不遵守約中當盡之本分,就會受神嚴厲的管教。百姓常是不理會神一路的看顧,在享受平安時視為理所當然,這好像是人的軟弱,我們有時也會不留意神種種的眷顧,雖然祂供給我們的日常需要,使我們衣食飽暖;尤有甚者,我們誤將這些歸功於自己的善於經營,而不認識這是神的手所作的,這實在是人的短視啊!想想自己,當我們亨通時有否想過這是因我們遵行神話語的結果,而不是靠自己的能力得來的呢?
29: 6 你們沒有喫餅,也沒有喝清酒濃酒。這要使你們知道,耶和華是你們的神。
29: 7 你們來到這地方,希實本王西宏、巴珊王噩都出來與我們交戰,我們就擊殺了他們,
29: 8 取了他們的地給流便支派、迦得支派,和瑪拿西半支派為業。
29: 9 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這約的話,好叫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亨通。
29: 10 今日,你們的首領、族長(原文作支派)、長老、官長、以色列的男丁,你們的妻子兒女,和營中寄居的,以及為你們劈柴挑水的人,都站在耶和華─你們的神面前,
29: 11 a
29: 12 為要你順從耶和華─你神今日與你所立的約,向你所起的誓。
29: 13 這樣,他要照他向你所應許的話,又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起的誓,今日立你作他的子民,他作你的神。
29: 14 我不但與你們立這約,起這誓,
29: 15 凡與我們一同站在耶和華─我們神面前的,並今日不在我們這裡的人,我也與他們立這約,起這誓。
29: 16 我們曾住過埃及地,也從列國經過;這是你們知道的。
29: 17 你們也看見他們中間可憎之物,並他們木、石、金、銀的偶像。
29: 18 惟恐你們中間,或男或女,或族長或支派長,今日心裡偏離耶和華─我們的神,去事奉那些國的神;又怕你們中間有惡根生出苦菜和茵蔯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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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想要一生亨通,那麼最好的方法是甚麼呢?對以色列人來說,就是遵守與神所立之約,盡他們在其中所當盡的本分,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地愛神。聖經馬太福音中也說我們也當先求神的國與祂的義,這樣就會使我們一生順利且蒙祂賜福。有裊多的壞事會發生皆是因為自己的惡生根和所結苦果的緣故。在我們定意做明知是惡的事時,就是撒下邪惡的種子,開始不加以控制,以後就結出憂愁痛苦之果。不過我們能防止罪的種子生根,如果做錯了一件事,要立刻向神向人認罪,只要這種子一直得不到沃土來培養,它的苦果就結不成了。
29:18 摩西叫他們警醒,不要存心偏離神,否則,有如惡根生出苦菜和茵蔯來(參來12:15)。
29: 19 聽見這咒詛的話,心裡仍是自誇說:我雖然行事心裡頑梗,連累眾人,卻還是平安。
29: 20 耶和華必不饒恕他;耶和華的怒氣與憤恨要向他發作,如煙冒出,將這書上所寫的一切咒詛都加在他身上。耶和華又要從天下塗抹他的名,
29: 21 也必照著寫在律法書上、約中的一切咒詛將他從以色列眾支派中分別出來,使他受禍。
29: 22 你們的後代,就是以後興起來的子孫,和遠方來的外人,看見這地的災殃,並耶和華所降與這地的疾病,
29: 23 又看見遍地有硫磺,有鹽鹵,有火跡,沒有耕種,沒有出產,連草都不生長─好像耶和華在忿怒中所傾覆的所多瑪、蛾摩拉、押瑪、洗扁一樣─
29: 24 所看見的人,連萬國人,都必問說:耶和華為何向此地這樣行呢﹖這樣大發烈怒是甚麼意思呢﹖
29: 25 人必回答說:是因這地的人離棄了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
29: 26 去事奉敬拜素不認識的別神,是耶和華所未曾給他們安排的。
29: 27 所以耶和華的怒氣向這地發作,將這書上所寫的一切咒詛都降在這地上。
29: 28 耶和華在怒氣、忿怒、大惱恨中將他們從本地拔出來,扔在別的地上,像今日一樣。
29: 29 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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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相信神,是因為知道衪的全知與全能,所以總是想由神那裡得到一些未知之事,有時我們想世上有那麼多未知之謎,為何神不啟示給祂的兒女們知道呢?或許神選定一些隱秘的事不向我們顯明,可能有幾個原因:其一、因為我們的思維有限,不能充分明白神的本性與宇宙的無限,在傳道書3:11中所說的就是此意。其二、有些事要等我們更為成熟之時才會明白,所以目前不需要我們知道;其三、神是無限而全知的,所以我們沒有能力知道祂所知的一切事。在29節告訴我們: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但是,神雖然沒有把一切的事告訴我們,卻叫我們知道順服祂,這樣就夠了。如果我們不想順服神,那是出於我們意志的行為,並不是我們缺少知識。因為我們從祂的話語~聖經,就足以認識祂,因信祂兒子主耶穌而得救,願意事奉他。我們不要用自己有限的智慧製造藉口,而不讓祂管理我們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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