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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26 10:43:44| 人氣1,110|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426~出埃及記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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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想詩歌:美善之河
http://blog.yam.com/tkcsong/article/14309917
圖片附註:攝於巴克禮公園(200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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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第二十二章

22:1 「人若偷牛或羊,無論是宰了,是賣了,他就要以五牛賠一牛,四羊賠一羊。
22:2 人若遇見賊挖窟窿,把賊打了,以至於死,就不能為他有流血的罪。
22:3 若太陽已經出來,就為他有流血的罪。賊若被拿,總要賠還。若他一無所有,就要被賣,頂他所偷的物。
22:4 若他所偷的,或牛,或驢,或羊,仍在他手下存活,他就要加倍賠還。
22:5 「人若在田間或在葡萄園裏放牲畜,任憑牲畜上別人的田裏去吃,就必拿自己田間上好的和葡萄園上好的賠還。
22:6 「若點火焚燒荊棘,以致將別人堆積的禾捆,站著的禾稼,或是田園,都燒盡了,那點火的必要賠還。
22:7 「人若將銀錢或家具交付鄰舍看守,這物從那人的家被偷去,若把賊找到了,賊要加倍賠還;
22:8 若找不到賊,那家主必就近審判官,要看看他拿了原主的物件沒有。
22:9 「兩個人的案件,無論是為甚麼過犯,或是為牛,為驢,為羊,為衣裳,或是為甚麼失掉之物,有一人說:『這是我的』,兩造就要將案件稟告審判官,審判官定誰有罪,誰就要加倍賠還。
22:10 「人若將驢,或牛,或羊,或別的牲畜,交付鄰舍看守,牲畜或死,或受傷,或被趕去,無人看見,
22:11 那看守的人要憑著耶和華起誓,手裏未曾拿鄰舍的物,本主就要罷休,看守的人不必賠還。
22:12 牲畜若從看守的那裏被偷去,他就要賠還本主;
22:13 若被野獸撕碎,看守的要帶來當作證據,所撕的不必賠還。
22:14 「人若向鄰舍借甚麼,所借的或受傷,或死,本主沒有同在一處,借的人總要賠還;
22:15 若本主同在一處,他就不必賠還;若是雇的,也不必賠還,本是為雇價來的。」

我真是佩服在這經文中所列出那麼詳細的各種案例,我相信對人類而言,神一定有衪的目的,或者是要來規範我們一些思想。我想這些經文並不是關於偷竊律法的大全,乃是實行神律法的案例研究。神料到可能發生的種種情形,闡明祂的律法如何運用在以色列人的日常生活之中。由這些案例應可以達到幾個目的:可保護國家及其財產;管理國家的人民使全民一心一意仰望神。這裡所列舉的律法條例,雖未包羅所有可能發生的情況,卻提出實例,使人易於判斷哪些是神的法則和願望。

我們在本章看到許多賠償的例子都是為要矯正我們的過錯。例如:偷別人牲畜的,他就要按市價加倍賠償;如果得罪了別人,就要多多賠償或道歉,以示改過自新。如果我們真的這樣去實行,就會減輕自己加給別人的痛苦;當然也使別人願意饒恕我們;更能使我們在想重犯舊過以前,三思是否值得。

22:16 「人若引誘沒有受聘的處女,與她行淫,他總要交出聘禮,娶她為妻。
22:17 若女子的父親決不肯將女子給他,他就要按處女的聘禮,交出錢來。
22:18 「行邪術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
22:19 「凡與獸淫合的,總要把他治死。
22:20 「祭祀別神,不單單祭祀耶和華的,那人必要滅絕。
22:21 「不可虧負寄居的,也不可欺壓他,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

上帝是位忌邪的神,所以衪嚴嚴地警告屬神的子民不能再跟邪術有瓜葛,神的律法為甚麼極力反對人行巫術呢?這在利未記及申命記中都說得很清楚,因為那是得罪神的罪。尋求邪靈幫助就是違背神的第一條誡命——“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拜別的神”。行巫術是對神與祂權威的叛逆,實際上就是與撒但同夥,而不是與神同行。而且那是害人害已的事。在舊約時代行巫術之人須被處死。

在21節中提到神叫以色列人善待寄居的人,對他們要公平,要想想自己也曾在埃及作過寄居的。這是因為神要我們用基督的愛相待。特別是當人遠離故鄉,來到一個生疏的環境,會很難適應,我們應該對這些人給予幫助。若我們知道在我們所居住的社區中,有外地人、難民、新移民、學生等來到,我們要理解他們掙扎圖存的不易,要對他們心存慈愛慷慨,流露神的愛心。

22:22 不可苦待寡婦和孤兒;
22:23 若是苦待他們一點,他們向我一哀求,我總要聽他們的哀聲,
22:24 並要發烈怒,用刀殺你們,使你們的妻子為寡婦,兒女為孤兒。
22:25 「我民中有貧窮人與你同住,你若借錢給他,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
22:26 你即或拿鄰舍的衣服作當頭,必在日落以先歸還他;
22:27 因他只有這一件當蓋頭,是他蓋身的衣服,若是沒有,他拿甚麼睡覺呢?他哀求我,我就應允,因為我是有恩惠的。
22:28 「不可毀謗 神;也不可毀謗你百姓的官長。
22:29 「你要從你莊稼中的穀和酒醡中滴出來的酒拿來獻上,不可遲延。「你要將頭生的兒子歸給我。
22:30 你牛羊頭生的,也要這樣;七天當跟著母,第八天要歸給我。
22:31 「你們要在我面前為聖潔的人。因此,田間被野獸撕裂牲畜的肉,你們不可吃,要丟給狗吃。」

以色列人的律法,一向以善待窮人、關懷社會著稱。神極力主張要善待貧窮無告之人,使他們可以得回僅有的衣物過夜。所以我們也應當幫助不幸的窮人,顯明神對他們的眷顧。

神要基督徒行十一奉獻,這在舊約時就有了。摩西教導以色列人在收穫之後,應當盡快向神獻上五穀新酒,初熟的莊稼應當獻給神。當然,奉獻的心態必須是甘心樂意,我們常會因顧到其他的財務開支,而忽略了對祂的奉獻。當然,神不會向人送到期付款的通知書,但我們必須自己謹記我們所有一切都是神所供應的,所以將神所賜的財物,先拿出一部分來獻給祂,就表明祂在我們生命中居首位,這才是合神心意的態度。

台長: 無法沉默的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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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餅二酒
神真的是可愛至極,(是啦,祂已經是至極!)
早在創人類之初,已經了解人們的心態,
所以,各樣情況早已設定。

只是,顯然地,幾千年下來,人始終沒變....

所以,上帝是信實公義的。對不??

感謝主,讓我們有祂的話語在學習著。
2008-04-27 21:15:02
版主回應
衪不只是可愛、衪也是幽默,
上帝是信實的,這一點不用懷疑,
在改變的永遠是人。
信實是神的屬性之一,
善變大概是人的特質吧!
2008-04-28 11:17:22
位子
生物題:打掉一隻鳥,剩下幾隻鳥?
數學題:打掉一隻鳥,剩下幾隻鳥?
保護動物題:打掉一隻鳥,剩下幾隻鳥?
教授出題:有幾隻公鳥、幾隻母鳥,請答題?
申論題:先有鳥還是先有蛋?
考古題:以上題目已經發生幾年?



累了,腦袋混沌了...
2008-04-27 23:57:23
版主回應
你可不能昏沌
我還等你把這些答案理清楚。
2008-04-28 11:15:42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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