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想詩歌:高聲讚美
http://blog.yam.com/tkcsong/article/13847973
圖片附註:攝於台糖南州觀光糖廠(2008年2月)。
~~~~~~~~~~~~~~~~~~~~~~~~~~~~~~~~~~
創世記~第十九章
19:1 那兩個天使晚上到了所多瑪。羅得正坐在所多瑪城門口,看見他們,就起來迎接,臉伏於地下拜,
19:2 說:“我主啊,請你們到僕人家裡洗洗腳,住一夜,清早起來再走。”他們說:“不!我們要在街上過夜。”
19:3 羅得切切地請他們,他們這才進去到他屋裡。羅得為他們預備筵席,烤無酵餅,他們就吃了。
19:4 他們還沒有躺下,所多瑪城裡各處的人,連老帶少,都來圍住那房子,
19:5 呼叫羅得說:“今日晚上到你這裡來的人在哪裡呢?把他們帶出來,任我們所為。”
19:6 羅得出來,把門關上,到眾人那裡,
19:7 說:“眾弟兄,請你們不要做這惡事。
19:8 我有兩個女兒,還是處女,容我領出來任憑你們的心願而行,只是這兩個人既然到我舍下,不要向他們做甚麼。”
19:9 眾人說:“退去吧!”又說:“這個人來寄居,還想要作官哪!現在我們要害你比害他們更甚。”眾人就向前擁擠羅得,要攻破房門。
19:10 只是那二人伸出手來,將羅得拉進屋去,把門關上,
19:11 並且使門外的人,無論老少,眼都昏迷;他們摸來摸去,總尋不著房門。
19:12 二人對羅得說:“你這裡還有甚麼人嗎?無論是女婿,是兒女和這城中一切屬你的人,你都要將他們從這地方帶出去。
19:13 我們要毀滅這地方,因為城內罪惡的聲音在耶和華面前甚大,耶和華差我們來,要毀滅這地方。”
19:14 羅得就出去,告訴娶了他女兒的女婿們(註:“娶了”或作“將要娶”),說:“你們起來離開這地方,因為耶和華要毀滅這城。”他女婿們卻以為他說的是戲言。
由考古學的證據顯示,所多瑪城在亞伯拉罕的時代已經十分先進和文明,大多數研究人員也證實那地方曾突然遭到毀滅。現在,人們普遍認為這城已被埋在死海南端的海底下。所多瑪的下場教導我們要信靠神,對付可憎的罪惡。
羅得似乎不太想離開他原來居住的城市,也許是因為在這城中他擁有一些名與利。從經文中可看出羅得顯然在這裡是有些份量的。因為當時的城門口是城中官員跟百姓討論重要事情和交易的地方,也是有權勢的人聚集的地方。天使在所多瑪的城門口看見羅得,顯然他在城中有一定的身分和地位,這也許是他捨不得離開所多瑪的原因,即使這城早已充滿了罪孽,仍是有人留戀著。由此我們可以看出,罪能污染神子民的價值觀,叫人對惡行麻木。反觀自己現處的社會,是不是也如此呢?我的心是否有被污染的危險?或者任憑自己在罪中麻木?這也許是神的子民要天天思考的地方吧!
有些人對第8節所描寫的情況感到不可思議,父親怎能只為了保護兩個陌生人,而捨得將自己的女兒交給暴民去蹂躝呢?有解經家提出更合理的解釋說:這可能是羅得為要救女兒和客人的計謀,他盼望女兒的未婚夫會來救她們,或者希望由於那些同性戀的男人對女子不感興趣,索性走開。雖然羅得不惜一切去保護客人是當時的習俗,但其實羅得這種做法是很可怕的做法,反映出羅得的生命也已被罪同化了。羅得身處在罪惡的城市中,他對惡行已經麻木不仁,不再有任何感覺了。不管羅得的動機如何,我們在這裡看到所多瑪的可怕惡行,終於使神不得不將全城毀滅。罪惡之城的結局,對我們所身處的社會真是具有提醒的作用。在前一章我們看到神與亞作伯拉罕對話,神應許如果所多瑪城有十個義人的話,祂也不毀滅那城(18:32)。在這裡我們看到神差遣天使去毀滅那城,表明那裡連十個義人也沒有。如果這個世代神要來行毀滅的事,在別人的眼中,我們與神子民的身分相稱嗎?羅得在神眼中雖看似僅存的義人,但他在不敬虔的所多瑪人中間生活太久,又安逸富足,不能再為神作可信的見證了。他容許環境來塑造自己,而沒有嘗試去改變環境。想想自己為神子民的身份,在認識我們的人中是看見了我們為神作見證,還是看見我們已經隨波逐流了呢?向罪妥協的羅得對神來說幾乎沒有用了,而我們呢?雖然在他最後立定主意對抗罪惡,可是卻沒有一個人聽他的。我們有時也會被身邊的人同化,以致神不能再使用我們,若不想與人同流合污,在這世代中我們就要在信心和行為上與眾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