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7-04-22 07:44:53| 人氣67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70422~羅馬書第3章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羅馬書三章

3: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
--------------------------------------------------------------------
默想這句話,被聖靈提醒,平日的生活,總以為我從不做對不起人的事,就是義人。有時因做了某事內心感到不平安,我也總是對自己說,我這樣做已經很對得起自己的良心了,是對方也有責任。有時和人談起罪,大概一般人的正常反應是,我哪有犯什麼罪?這些行為哪算得上是罪?當我們自我檢視時總相信自己罪不大,比如說,我只是小小妒忌別人,或者小小自私的心態,小小……我們往往是以後果的嚴重程度來判斷罪的大小,小小的過犯不是罪。但默想聖言時,卻使我知道,不管所犯的是大罪還是小罪,以神的標準而言,都會使我成為罪人,使我與聖潔的神隔絕,也把我們引向死亡的道路上。(當然,這裡的死亡不是真的肉體的死亡,而是指心的麻木如同死亡)這些者使我們失去與神同在的資格。所以不可輕看自己的小罪,強調別人的大罪,因為這些全都會使我與神隔絕。
3:24 如今卻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
--------------------------------------------------------------------
好在這一節經文,使我有個出路。神是恩典的神,衪的愛總不離開我們。保羅說我們是因信“稱義”的。他的意思是當我們知罪並求神赦免,衪就宣告我們是無罪。這也是基督徒每天要認自己的罪,並求神賜力量的原因。每一天的認罪禱告好像在等待法官在法庭上宣告被告無罪,然後立刻撤消對被告的所有指控。按法律來說,如此宣告有罪的那個人就完全清白,跟未曾被檢控一樣。神赦免我們的罪,也是如此,我們過去的犯罪紀錄就會被塗抹掉,在祂看來我們彷彿未曾犯過罪一樣,有句經文說:「我們的罪如硃紅,衪可洗我白如雪」,這就是神對人的救贖,因著基督把犯罪的人從罪的轄制中釋放出來。舊約時代,一個欠債的人如果被賣作奴隸,他直系的親屬可以贖回他,用錢財買回他的自由。基督是用衪的生命買回我們的自由,因為愛衪以自己的生命付上贖價。
3:25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 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3:26 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
所以我們說基督是我們的“挽回祭”,意思是說,祂為了挽回我們的罪而替我們去死。神向我們這有罪之人發義怒,因為我們總是背逆神,離棄那賜生命的神。基督替我們承受了罪的刑罰,完全滿足了神的救贖大計,耶穌的犧牲為我們帶來了赦免、釋放和自由。因此我們今日才能因為衪而得成為稱義的子民。

台長: 無法沉默的貓
人氣(676)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心情日記(隨筆、日記、心情手札) | 個人分類: 羅馬書 |
此分類下一篇:20070423~羅馬書5章
此分類上一篇:20070421~羅馬書第2章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