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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5 07:21:32| 人氣48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70425~羅馬書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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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附註:攝自綠谷西拉雅旁小徑上的大花波斯菊,台糖的農場上也種植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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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六章(保羅在此解釋基督徒不再受罪的轄制的問題。)

保羅在這裡討論罪的問題時,特別強調我們不應受罪轄制。每個人的心裡都有一個主人,這在內心支使我們的,常是教我們向著罪的惡心。基督徒不是不會犯罪,只是即使犯罪也不再做罪的奴僕,因已經屬上帝了,衪就會賜我們能力,不再去犯。意思是如果我們心中把上帝放在第一位,我們的心就會受衪管理。保羅在此已經一再指出,藉著在基督裡的信心,我們可以無罪地站在上帝面前,現在他再次強調:我們不再活在罪的權勢下。上帝並沒有要我們脫離這個世界,或將我們變成一部機械人,人的軟弱使人們仍然會喜歡犯罪或選擇犯罪,但在這裡有一個最大的差別卻在於得救之前,我們是罪的奴僕;得救之後則選擇為主而活的目標。


6:11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 上帝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向罪看自己是死的”,意思是我們向罪惡的舊本性應如死去一樣,對罪不再有反應了。因為我們已認定了基督,並且與祂聯合,我們就不會再保留過去的動機、慾望和目標。因為上帝會讓我們去思想,衪希望我們做甚麼樣的人。有了上帝我們就有了新的開始,聖靈會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幫助我們,使我們成為基督所說的新人,所以保羅才會說,我們向著罪是死了,向著義卻是活著。

6:14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6:15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

保羅提出這個說法是引發我們去思考,倘若我們不再受律法約束,是不是表示就可以漠視律法,隨意犯罪呢?保羅的答覆是:“絕對不能!”從前我們受律法約束,是被動的不犯罪,但律法既不能使我們稱義,也無法讓我們真正能戰勝罪惡。如今約束我們的是基督,祂是我們的主人,是祂賜我們力量去行善而非行惡。
6:23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 上帝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何謂“永生”,意即肉體死了,靈魂卻永遠活著。“永生”是上帝的恩典,是使我們對於將來有盼望的。既然是恩典,就不是我們賺來的,或是用甚麼東西換回來的,正確的說法是白白領受的。就如某人送我們一份愛心的禮物,就不會要我們再花什麼錢去買。而且,當一個愛我的人送我一份禮物的時候,我們最恰當的反應就是滿心感謝地接受。因此,禮物是不用人花錢買的,這是我們很自然的想法。

救恩就是上帝賜的禮物,不是因為我們的行為(參弗2:8-9),也不是因為我們做了甚麼義的舉動(參多3:5),而是因為上帝的憐憫和恩典。上帝既然白白地將這份禮物賜給我們,我們應當怎麼樣帶著感謝的心去接受呢?

台長: 無法沉默的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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