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從大陸回來 門上貼著掛號招領 郵局的掛號招領 竟然要去派出所領 陪他去警察局領掛號信 看是高雄地方法院來的公文 還拿回去退給警察 呵呵... 因為公文裡寫的內容 我看的一頭霧水 以為是弄錯了 警員 翻了一下 指出 老爸的名字在第二頁第X位 唉....真是可憐 原來是去年八月的事情同樣遭遇 被同一詐騙集團害的人竟有107人之多 金額4295萬7105元 嗚呼哀哉...... 這個社會............. 該怎麼說啊! ~詠梅~ 2007/05/22 前因請參閱===>全民拼治安 之 歹徒是警官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mujenifer/3/1272729429/200608281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