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6-06-13 15:44:06| 人氣39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想用人身佔車位? 可能先吃上罰單!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2016/06/11 13:35文/記者陳英傑

連假出遊玩,許多遊樂區或是國道休息站都會湧入大批人潮,也讓停車變得困難許多,有的人就會先下車去搶佔停車位,即使自家車還沒開過來,別輛車已經準備好停車,卻依然死命不讓開,這樣佔車位的行為可能會因此吃上罰單。

有網友看到車位準備停車,卻發現有人用身體佔車位,讓這位網友無法停車。(記者王駿杰翻攝)

【看更多】

安裝失壓續跑胎前你該知道的事!

想加油省錢  8 月趕緊辦這幾張聯名卡!  

由於為了爭搶車位,用人身佔車位的民眾不讓開,也讓其他車無法停車,嚴重的甚至造成衝突,導致掛彩。以人身佔據車位的行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八條第四款「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可處新臺幣三百元罰鍰。

(圖片來源/爆料公社)

有些民眾甚至還用工具來當作佔位方式,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不過以上處罰條例僅適在公用停車場,若是私人停車場如賣場、百貨公司等,無法用公權力來處理,必須根據該私人停車場的停車管理辦法來處理。

若是賣場或百貨公司等私人停車場,則須依據該停車管理規則處理。

若人身佔車位的民眾堅持不讓開,已準備停車的車主也不能去辱罵或故意倒車,強迫對方離開,若對方因此受傷,反而會吃上傷害罪名或辱罵的官司。
來源:http://auto.ltn.com.tw/news/5586/7 

台長: 小噗
人氣(393)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心情日記(隨筆、日記、心情手札)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