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yle發佈於: 汽車生活
isCar! 無論是買車、養車,汽車失竊都是車主們最為在意的課題。一輛新車動輒五、六十萬,進口車上百萬,更罔論接近身價千萬的頂級跑車,當車主們把自己含辛茹苦賺下來的錢交給車商,換來一輛盼望許久的好車,卻在某一天無故遭竊,結果輕則保險理賠,拿錢再去買一台「家人」,重則痛失「摯愛」,賠上幾十萬、幾百萬的財產,感受椎心蝕骨的痛!因此,擁有正確的防竊知識、提高車輛本身的防盜配備,絕對是購車之前不可輕忽的環節。
內文統計數據皆來自台灣警政署統計室
台灣汽車失竊率逐年降低,治安好轉,愛車放心停?
台灣近五年汽車失竊率逐年降低,自99年開始汽車竊盜案總數從17,106件起往下降,11,385件(100年),8,577件(101年),6,535件(102年),6,363件(103年)。在竊盜率掉下的同時,全台的竊盜破獲率也逐年提升,99年起破獲率為65.88%,隔年成長至70.81%、101年的破獲率為74.78%,但到102年時稍降至74.64%,並在去年上升至78.83%的歷史高峰。雖然宏觀來看台灣汽車失竊問題漸趨式微,治安水平逐年提高,但上述提及的數據並未包括打破車窗,竊取車內設備及貴重物品的失竊案。
事實上,就連車輛零件及車內物品的失竊率也有著逐年好轉的跡象,99年失竊案總數3,707件,100年2,545件、101年2,100件、102年2,022件、103年則是1,853件,而破獲率也隨著失竊總數下降的同時,從39.38%上升至70.48%。
相信讀者們在看到這些數據時,心裡那塊大石頭的重量勢必減輕不少。然而在看到這個數據的同時,大家也必須意識到雖然汽車竊盜率、物品及零件失竊率大幅度的下降,但竊盜級失竊的案件卻從未根絕。如果不包括零件及物品的案件,全台平均每一天都有「17」輛汽車被偷!或許讀者會提及年年高升的破獲率,以為汽車被偷之後,只要警察有尋回便無妨,但事實的真相是即使遭竊的車尋回了,車上最為貴重、或是容易拆卸的零配件,如音響、頭燈、變速箱、數位螢幕等,都已經被「扒的精光」了,換算成損失金額小則幾萬塊,大則數十萬;換句話說,任何人都沒辦法說準受竊的人不會是自己。因此有效的避免失竊、防盜才是至關重要。
停車搭配天時地利人和 謹慎面對易竊地點及失竊高峰時段
在防範工作上,我們可以先試著從「避險」開始著手。俗話說男人把車子當成第二個老婆,這個道理其實可以充分應用於避險上。一個女人如果打扮清涼火辣,三更半夜走在人煙罕至的街道上,相信任何人都會直觀地認為這種舉動「很危險」,而這種道理套用車子上並無二處。打扮清涼火辣的女人就等於一輛外型酷炫、配備上好的車子;深夜時刻步行於無人之處,也等同將自己的愛車曝露於賊眼之中,更何況車子還是放置整晚呢?
據警政署統計,103年車輛零件及車內物品的失竊比例如下表所示。
從表中可以一目了然地知道,竊賊都是在人不在車身邊的時候下手。拿下午來說,如果是駕車出門的上班族,那車子可能停放在公司停車場或公用停車場內,安全程度尚可,但如果是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把車子留在公共街道或停車場停放的車主,那在下午12至17時這段時間,所有人都在外辦公,竊賊趁此時下手,可說是明目張膽卻又無人可阻;如果是夜晚就更不必多說,19至午夜這段時間是第二個偷竊高峰,只能說竊賊也有顧慮到他的作息時間。總的來看,在入夜至日出這段時間,失竊率占了約40%。當然這並不是要車主們在這段時間守在自己的車旁,而是避免停放在容易失竊的地方。
接下來我們談談「易失竊處」,從下表中可知,「公路、高架道路、高速公路」名列遭竊地區之冠,撇除不可能行竊的高架道路及高速公路,公路依台灣公路法定義,含納國道、省道、縣道、鄉道等,而像我們一般熟悉的市區道路如忠孝東路,實際上也是縣道的一節。就容易度而言,相信郊區等人煙稀少處是最好下手的地方,但就汽車停放密集度而言,一般市區街道才是竊賊下手選擇最多的地方;另外也因為大量車輛密集停放之故,失竊總數自然居冠。
▲ 最安全的場所絕對是燈光通明,裝設監視器,有警衛監管出入口的停車場
在五都這種繁華大城市,人口及車輛皆高度密集,基於經濟及便利性,將車子停放在一般街道上實在是與現實妥協後的無奈選擇。但即使是一般街道上也是有不同的安全等級,例如像淡水淡金路此種寬廣、一到夜晚便杳無人煙的路段,當然很容易找到停車位,但也因為兩旁沒有住宅建築及商店,入夜後鮮少有人走動,竊賊下手自然毫無顧忌。反過來看,如果是新莊復興路,由於比鄰於新莊棒球場旁,無論白天、夜晚皆有大量人潮經過,即使到了半夜街上沒人,復興路另一側密集的商家及民宅,多少也能對竊賊產生警示作用。
把失竊的風險轉嫁才是上乘之道
了解汽車最容易失竊的地點及時間,在何時何地將汽車擺在對的位置,在財力允許下的確是可以減少失竊的風險,但基於現實考量,我們有時就是不得不將自己的愛車置於風險之中。在這種情況下唯一百分之百安全的方法就是保險,預設自己可能會被偷,將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即使被偷也不會囊空如洗。以50萬左右的國產車為例,第一年的竊盜險年保費約為3000~5000元。如果車子失竊,車主只須在第一時間向地區警察局報案,並於5日內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一旦車子30天內都沒尋回,那保險公司就會依據投保車價(保額),扣除折舊及10%自付額,將理賠金交給車主。不過,在車輛沒有移動、僅有零件遭竊的情況下,一般汽車竊盜險不會予以理賠,必須在投保汽車竊盜險的同時,附加「零件配件被竊損失險」條款,才能有效獲得理賠金。
然而保險終究不是萬能,一旦車子被偷,在正常投保情況下,車主也必須支付最少10%的自付額(在此不提丟車賠車保險,因為其投保的金額及事後理賠方式皆可能使車主帶來更大的不便),只要車主一丟車,拿50萬的新車為例,最少就損失5萬元,這還不包含掛牌後的折舊損失。如果是300萬的雙B轎車,那最少就是30萬以上損失。
來源:http://www.iscar.tw/index.php/love-life/love-car/36793-2015-09-11-08-33-12-ss-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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