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慧慈懷孕了!
這是喜事不是嗎?
結果...同事們很想聯合起來揍扁她!
看倌們一定覺得我們很惡劣、沒有同事愛對吧!
事情狀況是這樣的...
我們單位的內部規定是:懷孕滿三個月可以不用輪夜班;滿五個月之後可以不輪粗重的工作。通常女同事們都是在滿三個月之後才會把懷孕的消息透露出來,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把上衣拉出來(我們制服是褲裝,通常滿三個月褲圍就會有點緊)。
慧慈小姐在確認小朋友有心跳之後,馬上告知同事們她懷孕的消息,一起工作的同事們知道她懷孕了,當然就會幫忙她一些粗重的工作,這是基於同事愛還有對女性的尊重。
然後慧慈小姐開始搞起小動作起來了...
上班的時候,連刮地板的小工作都請技術員幫忙;她的工作也都請技術員代勞。
在她上夜班的第二天早上,請她先生(也是同事!)與小主管商量,說她第一天下了夜班回家冒冷汗,請小主管允許換人。其實說是身體不適,真正的原因是知道小淓只需要上兩天夜班,所以她耍了小計謀。
之後請醫生開了證明,內容是說懷孕狀況不宜上夜班。所以從此之後她不需要再上夜班。
接著又夥同她老公兩個人去找課級主管,要求不下生產線工作。甚至於拿著醫生證明去找理級主管要求換工作單位。
課級主管不滿意她直接去找理級主管的行徑,畢竟她是跳過與小主管直接與大主管協商。小主管有向她表明了她的行為是很不尊重主管的,但她卻不認為自己錯了,還說是課級主管愛面子所以生氣。這種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的行徑跟淑珍女士真是一個樣!
或許是因為她向理級主管要求並未得到回應,所以她又進一步做出更令人覺得厭惡的行為。她趁公司旅遊與副總同梯次之便,直接向副總說她懷孕身體不是想要調到某個單位,並且直接指名要與小月換。
當然回國之後,副總就與人事主管討論了慧慈的問題。辦公室內也並非只有兩位主管在,這件私底下的陰謀就這樣讓同事們知道了...
小月知道之後很不舒服,畢竟慧慈是針對她,雖然小月也很想更換工作內容,但是她不喜歡慧慈的心機。我也不認同惠慈的做法,她可以向主管要求換工作內容,但實在不該指明更換的人選,不能吃了魚又想吃熊掌吧!(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滿城盡是黃金甲」裡周潤發對他的兒子說了一句話:「...我不給的你不能搶...」。適當的時候他會把王位傳給兒子,但是時機未到,他的兒子不能強取豪奪。
公司的立場並不是不幫慧慈安排較輕鬆的工作,只是未到時機,目前她懷孕四個月。她必須耐心等待...
同事間對她的怨聲四起,因為她每天到公司,總是一副很虛弱的狀況,只想輕鬆等下班,該工作的時候往往就是請技術員幫忙,時間久了,她的詭計被技術員視破了,大家開始找藉口、理由去迴避她的請求。
想想,大家到公司是領薪水的,她的工作總是要別人替代,可是別人的薪水並沒有增多阿,為何要多份負擔?而她自己每天到公司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吃中餐吧!目前很多企業都在裁員、無薪休假,她的這種「挾天子以令諸侯」的行為自己不覺得可恥嗎?
假如慧慈真的體力不支或是胎兒狀況不佳,她應該請假或是留職停薪回家安胎才是,但是她並沒有。每天都能騎機車(125C.C.)上班,其實我並不認為她的身體狀況不佳,假如身體及胎兒狀況真的很差,我想不需要醫生開證明,慧慈先生就該強迫她在家休養才是。
雖然勞動基準法保護懷孕婦女的工作權,但假如孕婦本身居心不良,實在該有人給予她小小警告才是。以目前的狀況來看,下次她又以身體不適“要脅”主管要給予她輕鬆的工作時,希望有個勇敢的主管直接請慧慈留職停薪回家安胎算了,不要跟肚子內的小孩在公司顧人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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