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到了就不必請客的戀愛 九把刀(原發表在ELLE雜誌)
談過戀愛的人都能感同深受我才對。一開始相處若訂下模式,就好像是規範領土的憲法,若有不滿也只能悶在肚子裡,除非來個元氣大傷的大吵一架,否則很難翻案。
我是個很依賴戀愛的人,情傷過後沒本事透過時間沈澱太久,自然是要好好談一場快樂的戀愛才能活過來。然而太久沒追女孩,有幾個必定經歷的相處環節再度困擾著我,比如男女之間在什麼情況該誰付錢、多久上一次像樣的餐廳、以及最嚴酷的問題------我們什麼時候才能沒有顧慮真正一起逛街?我打算把這一連串困擾當專欄寫,但無法附上解答。
我大學時期過得很窮,跟前女友各付各的多,這是她的體貼,我一直都感激。但最新的情況是,我已經脫離學生身分,以寫作維生,不管我心靈狀態再怎麼幼稚都被迫歸類為大人了;而小內小了我九歲,還在念大學一年級,經濟來源是媽媽給的零用錢。
第一次約會,為了讓小內覺得我重視她,雖然我平常吃得很隨便,還是很刻意選了間可以瞬間掏空學生錢包的美式餐廳,然後很猛地點菜,無論如何都想把自己的臉打腫。現在回想起來,真的對自己很沒信心。
「對不起,今天讓你花錢了。」小內在宿舍門口揮手。
「哪有,小意思。」我揮手:「下次一起打棒球吧!」
第二次約會,我們果真一起去打擊場打棒球。玩揮棒練習時需要戴專用的手套免得手受傷,我當然有了,但我不敢跟剛認識的小內共用我那漬滿汗水的手套,於是有點慌張地跑去打擊場內設的運動用品專賣店,挑了一隻手套準備付錢。一付要四百塊。
「好貴喔,我可以自己出嗎?」小內有點侷促,緊張地拿著皮包:「我也有帶錢出來約會啊。」
「沒關係啊,妳平常又不會玩,只是來陪我打的,這點錢我出就好了,不然我會內疚喔。」我笑笑,但心裡可是僵得要命。
我的本意是希望小內跟我約會時不需顧慮太多,只要專注在快樂上就好了;但如果我一直出錢,結果被當成只會花錢「逼」女孩開心的大爺,那就欲哭無淚。
我始終不覺得約會時幫女孩出錢是一種「有教養的紳士行為」,只不過我已在工作,而小內還是個學生,約會由我請客實在沒什麼。後來好友阿和提醒我,一直請客很容易把女孩慣壞,到最後女孩習慣了買什麼吃什麼都不必花錢,而我卻厭膩了這樣的約會模式時,相處一定會有很大的問題。
我很喜歡小內,真的很喜歡,如果小內竟然被我慣壞,我會很傷心。
後來不知不覺追到了小內,兩人在一起了。某次一起去百貨公司看電影,順便在地下街吃晚餐。我很自然準備付帳時,小內怯生生阻止了我。
「跟你說一件事,你不可以生氣喔。」小內。
「好啊。」
「我可不可以自己出自己的份?」小內紅著臉。
我愣了一下。
「不必啦,才一百多塊錢,又不是......」我捏捏她。
「可是你已經追到我了啊,為什麼還要幫我付錢?」小內很認真。
面對小內近乎童言童語的可愛坦白,我傻了。
「難道追到妳以後,就各付各的了?」
「嗯,男生在追女生的時候不是會一直出錢裝大方嗎?現在我們在一起了啊,你不用再那麼辛苦了。真的。」小內從皮包裡拿出鈔票,說:「雖然我的錢不多,可是,以後可以讓我自己出我的部份嗎?」
「為什麼......其實真的不必這樣。」
「我也想要對我們的約會有貢獻啊!」小內將錢塞在我的掌心。
我很感動。
能聽到這麼樸稚的答案,能遇到這麼好的女孩。
這是戀愛的好兆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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