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裡拿著東西,心裡頭卻想要另一樣東西。
人常常有這個壞習慣。為了缺乏而益發的想要,也不管是否合適自己的掌心,還有掌中原本就容納的過往,當初有多麼想把這樣東西弄到手,有多麼喜愛,
總是忘了初衷,新鮮感在第一時間捕獲人的注意力,回憶裡『第一次』的美好與純淨,則被遺忘在日記本的某一頁。
當我在死亡的懸崖邊緣拉住母親的手,我才赫然驚覺,生活中的「理所當然」堆疊久後,原來是很輕易的會使人忘記真正重要的事的。這些日子我一直在找自己,對自己的情感負責,不被華麗漂亮的事物拉走,研究著掌心本來就存在的東西。
其實我一直覺得愛一個人,就必須尊重那個人的生存方式。
人跟人相處其實沒有那麼難,為什麼難,我在想,最困難的還是在於自己的想法轉不過來。跟人吵架往往沒有好下場,不只是因為人氣急攻心下理智喪失,還有過去對方對你所有的好,都很容易被一次爭吵抹滅。人很奇怪,你常常去吃一家店,喜歡特定一樣食物,也許某次老闆沒有煮好,你就只記得那次不好,並且不再去吃。
那麼以前的好又算什麼呢?事情的另一面往往是答案。
腦筋轉不過去,我們就容易陷在主觀意識裡。尊重一個人的生存方式,難的是『尊重』,順應一個人,也許你認為是『委屈』,所以做不到尊重。也許有的人講話就是慢,你劈哩啪啦講,對方就會有壓力;又或許有人脾氣很硬,態度時常過於強勢,你有壓力,自然不會想跟他多相處一秒。
如果是陌生人也就罷了,但如果是你愛的人呢?明明真的愛對方,但沒有辦法妥協、退讓就像要了自己的命,每次的爭執就讓你更看不清自己原本是深愛對方的。口角的話語往往無心,真正有心的美好事件被你一件件埋藏,直到你快要失去,
我就是這樣的。
還好沒有真正的失去,讓我深深感到,
我願意被母親講話刺傷;寧願她打我罵我,我也不該忘了,她在我回家時總在冰箱裡放我最愛喝的紅茶;幫我在外套口袋上縫一個扣子以防我老是掉鑰匙;怕我熬夜把身體熬壞三不五時燉補湯給我喝;買我想要的東西偷偷放在我的抽屜;花大錢完成我長久以來的心願。當我在急診室看到我母親發青的臉時,我腦中淨想著她對我有多好,我有多愛她,
為什麼我要記得我每次受傷之後的委屈呢?明知到她就是喜歡冷嘲熱諷,也知道她過於固執,那就尊重她的方式,因為我愛她。愛她,委屈就不再是委屈,只要這個人還活著,就能覆蓋任何不快。我願意把委屈想成尊重,真的,如果你所愛的人真正離你而去,你會祈禱所有神給你機會,讓你往後只要求這個人活著就好,其餘的都見鬼的無關緊要。
當然,尊重不等於事事妥協,如果不能保有自己再去愛別人,到最後真的會因為失去自我而恐慌不已。這個人生永遠的課題,如何拿捏?我跟你一樣,還在摸索中。不要害怕受傷,真的,因為受傷,
我的心靈一直茁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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