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頭髮是什麼時候被稱做[煩惱絲]的?
對我而言,短的時候想它長,長的時候又嫌它煩,恨它不能像孫悟空的如意棒,忽長忽短,隨人心意。難怪好友乾脆買了頂假髮,平常以短髮示人,清爽俐落,偶爾也可飄飄長髮,展現羅曼蒂克。
我的髮質好,又黑又亮,隨便洗洗,不用潤絲與護髮,就十分容易整理,很適合留長髮。但是善變的我,喜歡常常改變造型,一頭長髮留久了,就會變得很厭倦,若要改變的能讓我滿意,除非短要短的像三分頭,要不,就是燙的滿頭捲捲的圈,可惜,我的頭髮就是燙不捲,而且生長迅速,三分頭很快就變成長毛賊,要我常常上理容院,那又有違我省事、省錢、省時間的要求。
說了那麼多.....今天我還是走進了理髮店去把長髮剪了,看著一地的長髮,再看看鏡中的自己,雖然我選了一個髮型,設計師卻未剪出我的意思,請她修了幾次,仍是不能滿意,我想要時髦作怪些,她卻將我剪成了清純學生樣,算了,可能是這張臉沒救了,怨不得別人。
200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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