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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地區】正妹淚訴遭撿屍性侵!男喊冤是「已婚同志」,結局竟神展開...(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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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妹淚訴遭撿屍性侵!男喊冤是「已婚同志」 結局竟神展開

2019/12/27

SET三立新聞網

記者林盈君/新北報導 【 12/27 7:47 發稿 | 10:52 更新 】

這狀況實在太離奇!今年5月間,一名正妹小芬(化名),跟林姓友人到新北市三重區某KTV飲酒唱歌,不料之後小芬卻指控林男下藥性侵,沒想到結局竟然「神展開」!林男到案後,喊冤表示他根本不認識小芬,而且事發當天他人在台南,更重要的是,林男表示自己是出櫃的同志,也已經跟伴侶登記結婚,實在不理解為何會遭小芬控訴性侵。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林男罪嫌不足,將全案不起訴處分。

性侵,強暴,性騷擾,家暴(圖/PIXABAY) ID-2216094

▲女子控訴遭下藥性侵,結局卻神展開。(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不起訴處分書指出,小芬控訴今年5月間,跟林男到三重區某KTV飲酒唱歌,之後因不勝酒力,被林男帶到板橋區某摩鐵,還被餵食不明藥物,遭對方性侵得逞。不過林男到案後,卻喊冤表示,事發當天他人根本不在新北市,而是在台南超商辦理包裹出貨,而且他也不認識小芬,表示自己是同志、也已經跟伴侶辦理同婚登記。林男配偶也證稱,當天林男因身體不適,還陪他到醫院就診,並提出就醫紀錄、超商掛號包裹收據等資料。

另外,檢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撿屍小芬的男子,與林男長相並不相同,加上小芬下體驗出的DNA,輸入刑事局資料庫比對,未發現相符者,也因未送檢特定對象,所以無法比對,而報案人小芬又傳喚不到,因此無法釐清案發經過及確認被告身分,檢方認定林男罪證不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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