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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5 18:35:58| 人氣26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洞房夜、新娘出櫃離家、新郎崩潰,敷衍家長、閃婚變騙婚、女方判賠50萬。(2017.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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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房夜 新娘出櫃離家 新郎崩潰

敷衍家長 閃婚變騙婚 女方判賠50萬

2017年03月15日
男方去年在餐廳辦喜宴,未料竟只是夢一場。林師民攝

林師民╱新竹報導】

婚姻不能強求!新竹一名崩潰新郎,去年初相親認識無緣妻,雙方為應付家長催婚,一月內速辦婚宴,洞房花燭浪漫夜,新娘卻不願與新郎恩愛,吞吞吐吐說:「我喜歡女生!對不起,我沒辦法!」新娘出櫃說法讓男子好震驚,但仍苦勸希望能回心轉意,無奈妻子放不下另個「她」,逕自離家,男方心灰意冷提告解除婚約,要求女方歸還聘金、結婚花費等,法官日前判女方應返還五十萬餘元。

住在新竹的林姓男子(三十八歲)是名上班族,因屆適婚年齡,長輩希望他娶妻生子,去年一月相親認識同為上班族的許姓女子(三十五歲),許女是女同志,已有交往多年的女友,母親卻十分反對,她為了安撫母親,才答應相親結婚。 

遲不辦結婚登記

男方控訴,兩人相親沒多久就達成結婚共識,他立即下聘並廣發喜帖,還在餐廳辦了婚宴,歡歡喜喜完成人生大事,豈料在洞房花燭夜,男方要與新婚妻恩愛,妻子卻面有難色推拒,男方不解詢問,女方才吞吞吐吐的說:「我喜歡女生!對不起,我沒辦法!」
林男既驚訝又氣憤,畢竟已結婚,希望女方能回心轉意,女方還是沒辦法接受他,不僅未辦理結婚登記,甚至離家出走,林男確定婚姻夢碎,不滿妻子早有意中人,沒有意願結婚卻騙婚,也不甘自己花錢辦喜事竟人財兩失,還成親友間笑柄,氣得提民事解除婚約。 

欲討回70萬聘金

林男要求許女返還當初送給女方的聘金、聘禮、首飾,還有宴客、治裝、新屋裝修、婚紗照、喜餅等花費款項共七十餘萬元。另外,林男認為婚宴已辦,解除婚約害他要面對外界異樣眼光,要求五十萬元精神撫慰金。
許女在法庭澄清,婚後很掙扎,又不想騙林男,才說出實話,「我不是一開始就想要騙婚!」許女事後多次寫紙條或傳訊向林男道歉,也祝福林男盡快找到合適對象,並全數返還聘金首飾等。 

應尊重子女選擇

法官審理認為,雙方之所以解除婚約,是因被告婚後遲不登記結婚,且書信、訊息內容顯示,許女無心和林男走入婚姻生活,過失在於許女,因此判決許女除須返還聘金聘禮等之外,還須返還結婚過程宴客、租禮車、新屋裝修等等所有花費,加上精神撫慰金十萬元,經單據計算,再扣除女方曾支付的款項後,判決許女應給付五十萬餘元給林男。
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社工主任鄭智偉指出,婚姻平權已是時代趨勢,家長應該尊重並接受子女選擇,切勿再用面子、傳宗接代的理由強逼結婚,否則只會造成更多問題。 

新婚夜出櫃示意圖

婚宴後洞房花燭夜時,新娘不願行房,吞吞吐吐地向新郎表明自己是女同志,令他十分震驚。 

網友意見

●高欣妤:
這就是父母逼的啊∼這樣結婚只會產生更多問題
●林飛龍:
不尊重孩子自主權的後果
●Fu Zhen Chiu:
兩個都是可憐人,但早點分了對彼此都好,會過去的
●Mei Yu Wang:
如果她父母不要逼她相親,說不定3個人現在都各自過得好好的
●Emma Chien:
為了父母結婚其實不是很好,既然選擇所愛就該堅持下去
●米薇安:
坦白告知對方自己的性向,人家也不會強娶妳吧
●周逐京:
如果婚後有勇氣表明出櫃,那婚前就需要有勇氣說「NO」
資料來源:《蘋果》即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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