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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4 00:46:43| 人氣29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社評》同性婚姻應予尊重。(2016.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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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同性婚姻應予尊重

台灣新生報 2016/12/02
頃有某團體在臉書粉絲專業貼出一段影片,講述「同性可以結婚,聽起來沒有不好,但法律上從此不叫夫妻,只能叫配偶,也不能叫父母、祖父母,且叔叔阿姨、堂哥堂姊,通通會亂成一堆。為了讓少數同性可以結婚,爸爸媽媽不見了!」

但先前支持婚姻平權的玉山神學院助理教授卻表示,明明民法九七二條修正只是將「一男一女」改成「雙方」,包括父母、祖父母的稱謂不會消失。

同性婚姻確定會影響下一代,沒有人可以精確地說出影響的程度,當玄奘大學教授釋昭慧日前在同性婚姻修法公聽會表示,家的功能有很多種,不是只有精子跟卵子的結合;不管是否認同同性婚姻者,這種意見彌足珍貴,因為人類數千年來,從經驗中獲得結論;家是人類社群的基本單位,而家是由一夫一妻的男女組成,當傳統的三綱五常的三綱已崩潰二綱的君臣(民粹衝擊領導者與被領導者關係)與父子(父不父子不子),若夫妻關係再遭破壞,人類還有希望嗎?

結婚如果要維繫家的制度,當然要有夫妻,同性結婚亦然,屆時可能子女互相聊天時,會搞不清你父親、母親是男是女。

同性婚姻是基於同性戀者需要,應予尊重,但是否值得為了百分之二左右的人們而影響其他百分之九十八,甚而動搖家的制度呢?

同性婚姻多數人不反對,惟應以專法規定雙方權利與義務,讓同性戀者也可享有家的溫暖,但不要影響別人,更勿讓下一代迷失在性別認同之中,因為人類歷史已經告訴大家,男女夫妻制是繁衍人類的基本條件,否則人類早就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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