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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5 03:53:28| 人氣41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婚姻平權修法」配偶權利通通有!同性可結婚,生活上終於可做這8件事。(2016.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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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子寧/台北報導


婚姻平權修法近來不斷受到關注與探討,但究竟修法後,同性可以結婚對生活有什麼影響?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在《ETtoday東森新聞雲》最新直播節目「雲端新聞室」中談到,婚姻平權重要性除了在法律上的保障外,其他生活中也有許多問題需要進入婚姻才能獲得應有權利,這也是堅持修《民法》的主要原因。

談到同性婚姻《民法》修正案時,尤美女在接受「雲端新聞室」主持人蔡百蕙訪問時指出,她的修法版本最主要是讓婚約由「男女」訂定,改成由「雙方」訂定,因此,不管是男是女都可以結婚,過去伴侶盟的版本是把「夫妻」改成「配偶」、「父母」改成「雙親」,要去修改每條條文,但這次她的版本希望能用提綱挈領的方式在總則訂立條文。

尤美女說,婚約由「雙方」當事人去訂定,意味著無論是同性或異性都享有夫妻所有平等的權利,至於親權部分,則透過繼親或共同收養的方式,讓同志建立「父母子女」的親子關係,此版本修法能串起整個婚姻平權,讓同志可以進入到婚姻家庭裡享有夫妻親子平等權利,「只要是配偶所享有的權力,同志只要結婚也同樣能享有」,且不只婚姻權利,還包括繼承及所有社會權利,通通含括在內。



▼尤美女提出的同性婚姻民法修正案內容。



同志諮詢熱線聯盟理事鄧傑也表示,同性可以結婚也會影響到像是勞工、公務員規定的配偶權利,且其實不只《民法》中的規範,其他還包括,社會救助、訴訟等相關法令,或是涉及到財產、保險、稅以及醫療相關方面等權利都是屬於配偶權利,但在法律上預設以「家庭」為單位,也就是「必須先成家,才能給沒血緣關係的人享有權利」,這也就是為什麼結婚對同志而言相當重要的原因所在,就好比畢老師事件就是明顯的例子,因為畢老師就是「在法律上說不上話的人」。

伴侶盟祕書長簡至潔舉例指出,同志如果無法結婚,就會有「跨國伴侶」的問題,現在有許多跨國伴侶想留在台灣,卻因為台灣不給長期居留,其中一方的伴侶既找不到台灣工作又不想當學生,最後只好一起離境,對同志而言,在台灣雖然風氣自由,但卻沒有法律保障,相當遺憾。

▼同性結婚後在生活上最起碼可做這八件事。

 



談到社會氛圍,尤美女說,比起他國風氣,台灣社會相對包容,如果整個社會沒有包容,即便法律通過,仍然有許多人不敢出櫃,「法也是空在那」,婚姻平權重要性除了法律上規定的各種權利外,其他生活中點點滴滴的影響許多,像是祭祀問題就是其中一項,堅持修民法就是希望把源頭訂好,如此一來,權利義務就都相當清楚,許多問題也就因此有解。

至於同性婚姻平權受法律保障後,對異性戀是否也有影響?鄧傑指出,如果有些父母看不到自己小孩結婚,那也會是種遺憾;簡至潔則認為,同性可以結婚對異性戀是種「福音」,可以避免同志因被迫進入婚姻,而要「假結婚」,導致婚姻不幸福,連帶去影響另一個人。

最後,尤美女也強調,當一個法律制度不能讓每個人自由表達最真實的感情,還必須偽裝甚至假冒去跟另個人結婚來掩飾一切,這對同性或異性都是非常大的傷害。



原文網址: 配偶權利通通有!同性可結婚 生活上終於可做這8件事 | ETtoday政治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1104/804922.htm#ixzz4P4VF6E3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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