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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愛女生的她不願嫁尪而逃家,多年後她這樣說...(2016.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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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愛女生的她不願嫁尪而逃家 多年後她這樣說

2016年07月08日 06:00

擁有台南「小安的店」、「銀戀」共四家銀飾店的小安,國中就自知愛的女生而不是男生;但媽媽不接受,要她嫁給隔壁豬肉攤兒子。她因此選擇蹺家六年,半工半讀,一度窮到以泡麵稀飯度日。


但如今,她卻選擇回家和媽媽一起生活,「我現在擁有自己的事業,才發現面對外頭種種壓力時,回到家有媽媽陪伴的感覺真好。」

小安是在國中時確認自己的性向,「國中和同學去冰宮溜冰,拉到男生的手,完全沒感覺,拉到女生的手,哇!心就碰碰跳。」

「我十四歲那年就逃家了。」小安說:「我媽在菜市場賣菜,不能接受我的性向,加上單親,必須獨立照顧我和弟弟,後來竟安排我高中畢業後就要嫁給隔壁豬肉攤的兒子。」不被認同又溝通不良,她先躲到朋友家住,後來自己租屋半工半讀。

「媽媽曾到學校找我,但她一來我就躲,幾天不去上學,所以老師也勸她,先給我些空間。」後來,小安考上高雄的高職,從台南搬到高雄,與家裡更完全斷了音訊,「既然媽媽覺得『嫁好尪』最重要,我就一定要成功才回去,不要讓人看衰。」

高職三年,她都在加油站打工,供養自己、學費與房租。「每月領到薪水,我就先買一箱泡麵和一包米。泡麵時會加很多水讓麵膨脹,米也只煮成稀飯,連衛生紙都是一張張數來用。」

畢業後一年,小安回到台南夜市賣電鍍銀飾。「沒本錢,連三千六百元的攤架錢,和五千元的成本錢都是跟批發廠商賒帳。」

還好她向來懂得察言觀色,「我每晚收攤回到家,會把沒賣出去的戒子、項鍊全拿出來仔細擦拭,一邊擦一邊想,這款式適合哪種客人?我的理念是,別放棄賣不出的商品,你必須更關心它,才能找到它的主人。」

幾年後,她從夜市轉到門市,改賣純銀飾品,也在台南東寧路租了店面,取名為「小安的店」。之後,她又增闢中山路店,同時進修取得丙級、乙級金工師證照,另外,也定期到國外珠寶展看貨挑貨,和增闢客製設計部門。

四年前,小安再投下四百萬元裝潢,在安平和成大商圈開設新品牌「銀戀」。除了金工課程和客製銀飾,也推出自有設計師設計的蘭花和劍獅系列產品,希望發展地方文化特色。

但事業越做越大,卻越發想起媽媽的好,「現在媽媽陪我住,當初我在夜市擺攤,媽媽看到一張電信通知單找到我的電話,她打電話來時,我對電話大哭,大喊好幾年沒說出口的『媽』…」原本談著生意經的小安強調,「我並不鼓勵年輕人蹺家,因為離家那些年,我才知道媽媽的好,才知道自己有多想她…」

撰文:謝祝芬)

*完整新聞影音請連結:http://www.nextmag.com.tw/breaking-news/people/20160708/4151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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