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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7 16:22:17| 人氣20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台灣民調/同志:決定幸福的是自己(圖)。(2015.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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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同志:決定幸福的是自己(圖)

  ETtoday東森新聞雲報導,台灣法務部門在公共政策網絡參與平台(join.gov.tw)開展為期三個月的同性婚姻相關民調,數天來逾萬人登錄投票。長期推動婚姻平等的“GLCA幸福婚姻站”負責人陳敬學說,決定幸福的是自己,不應由公投決定民權。

  本次民調分為三項議題,從8月3日起開放投票和討論。對於“是否贊成以立法方式,給予同性戀者'類似婚姻'或'婚姻'關係,以保障其權利和法律地位”,目前有15584人參與投票,其中9564票贊成、6020票反對,支持率為61 %。

  參與上述議題後,民眾進一步對“是否贊成製定同性伴侶法”以及“是否贊成製定同性婚姻法”進行表態,其中“同性伴侶法”的支持者和反對者分別佔43%和57%,“同性婚姻法”則有54%的投票者贊成、46%反對。

  在民調頁面的留言欄裡,眾多網友展開辯論,支持者認為“婚姻平等是基本人權”、“你可以活在過去,但沒有資格要求整個社會為你停下來”;反對婚姻平等的“繁殖戀者”認為同性婚姻“會降低生育率”、“影響社會架構”。

  陳敬學表示,同性婚姻和一般人的婚姻一樣,都需要享有基本權益、履行相關義務並得到法律保障,但許多人用歧視眼光看待同性婚姻,所以現階段最需要的是製定反歧視、保護人權和共同生活權益的法規。他建議對“民法”第972條進行修訂,將“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中的“男女”改為“雙方”。

  截至今年6月,世界上有22個國家在全國范圍或部分地區實現婚姻平等,13個國家承認同性之間的民事伴侶關係,而亞洲還沒有國家和地區立法保障同性結婚或民事結合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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