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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7 16:20:06| 人氣31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馬來西亞民調:年輕人和知識分子更接納同性戀。(2015.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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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最高法院今年6月作出歷史性裁決,認同同性婚姻應獲得法律認同,這項決定不只震動了美國,也引起全球關注。但在亞洲,目前仍未有國家賦予同性婚姻合法權利,許多同性戀者仍在爭取這項權益。

  婚姻應由一男一女組成的觀念,至今仍是社會主流價值觀。在思想相對保守的亞洲,同性婚姻被視為禁忌,同性戀者身份也無法公開表達。因此,本期《東方民調》以同性婚姻為主題提探討馬來西亞社會對同性戀的接受度,嘗試梳理該國社會對同性婚姻的看法。

  民調結果顯示,年紀越輕對同性戀的接受度越大,這樣的趨勢也反映在學歷中,受教育程度越高,越能對同性戀者的存在保持寬容心態。

  例如對於能否接受身邊的同事或友人是同性戀者,18至30歲的受訪者中能接受者比例高達83%,而年齡介於31至45歲受訪者的接受度也高達84%。然而在46歲至60歲的群體中,接受與無法接受的人數各半,而在60歲以上受訪者中,能接受的比例只有24%。

  女性接受度較高

  從教育程度上分析,知識水平越高的人士對同性戀越開放,其中可接受同性戀者的大專教育程度受訪者高達83%,而只有小學教育程度的受訪者,則有高達59%對錶明無法接受朋友或工作環境中有同性戀者。

  從性別上來看,女性比男性更能接受同性戀者。數據顯示,有81%的女性受訪者能接受身邊同事或友人“出櫃”,男性受訪者的接受度只有65%。

  目前和一群夥伴組成一個性別團體“異樣”組織的張玉姍受訪時說,馬來西亞同性戀群體目前主要面對不被認可的壓迫。

  她指出,民調數據只能展現出社會對同性戀社群態度的其中一個方面。

  在馬來西亞處於弱勢

  “異樣”目前致力於該國LGBT(同性戀、雙性戀與跨性別者)權益教育,希望通過這樣的方式賦權該國LGBT群體。

  不過受訪的35歲同性戀者廬卡斯說,同性戀在馬來西亞社會基本上還是處於弱勢。不管在工作上或社交圈子,大家喜歡在言語中嘲笑同性戀者。同志為了保護自己,只好隱瞞性取向。

  根據民調結果,近半數受訪者(45%)認為同性戀在馬來西亞社會中面臨被排斥或歧視的窘境,另有26%即115名受訪者認為該群體無法獲得社會關心。

  有14%的受訪者則表示,同性戀群體在馬來西亞社會獲得旁人友善看待,其餘則持保留態度。

  本期民調有450人接受訪問,這些受訪者來自吉打、檳城、霹靂、雪州、吉隆坡、森美蘭、馬六甲和柔佛,其中男性197人即44%,女性則有253人即56% 。

  受訪者中,80%為18歲至45歲的青壯年,而46歲至60歲以上的長者則佔受訪者的20%。

  此外,受訪者中有超過半數即62%有大專教育程度,其餘則是中學教育程度(31%)和小學程度(7%)。

  同性婚姻合法化不能僅僅提倡人權

  儘管許多婚姻平等支持者,以天賦人權來爭取同性婚姻合法化,就如美國最高法院判決同性婚姻是天賦人權一般。然而即使在美國,同性婚姻合法化仍然具有爭議,更別說在相對保守的馬來西亞。

  根據民調結果,有43%的受訪者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而令人玩味的另一項結果是,有32%的受訪者對於同性婚姻合法化抱持“不支持也不反對”的看法。

  馬來西亞真愛家庭協會執行官陳心堅接受《東方日報》訪問時說,傳統家庭內涵中男女各司其職,是組成家庭上的重要元素,同性婚姻在這方面明顯有不足之處。

  就個人而言,陳心堅認為,同性婚姻與同性婚姻權是兩種不同的概念,不能混為一談。“如果同志兩個人長期住在一起,你很難界定他該不該結婚。但是在組織家庭上就另當別論。”

  反對者認為違反自然

  他指出,傳統形式上的婚姻獲得社會大眾認同,是因男女結合在家庭功能上可以互補,同性婚姻明顯無法做到這點。

  他稱,若以人權為基礎認同同性婚姻,或將引發後續一連串不良社會風氣。

  民調數據顯示,193名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受訪者中,有48%認同同性戀者享有婚姻權是一種平等、自由的展現,也認為相愛的人最終應走入婚姻殿堂。

  此外,有24%的支持同性婚姻的受訪單純認為同性婚姻是個人選擇的自由,不應加以乾涉;另有19%的支持者則認為同性婚姻是一種平等的權力。

  而在84名反對同性婚姻受訪者中,43%認為同性婚姻違反自然,另有21%則認為其有違道德。此外,21%的反對者除了認為同性婚姻有違道德以及與自然法則相悖,宗教因素也是令他們無法認同同性婚姻的因素。

  目前全球共有22個國家承認同性婚姻,其中荷蘭是首個同性婚姻合法國家。其他認同同性婚姻的國家包括冰島、新西蘭、加拿大、南非等。

  不能接受家人出櫃挺同志者立場矛盾

  民調數據也顯示,民眾對於不是發生在本身或自己家庭中的同性戀接受度較大。

  例如,在是否接受身邊同事或朋友是同性戀者,受訪者展現了較大寬容度。然而當事情發生在本身家庭時,數據出現明顯變化。

  根據民調,受訪者對於本身家人中出現同性戀者的接受度明顯偏低,其中只有49%的女性受訪者表示可接受家人是同性戀者,男性受訪者在這方面的認同度是39 %。

  從年齡上分析,18歲至45歲的受訪者對家人中出現同性戀者的接受度只達50%,而年齡更長的受訪者中超過半數無法接受家人是同性戀者。

  即使從教育程度上分析,也能看出明顯落差。超過80%的大專教育受訪者可接受身邊的同性戀友人或同事,但若有家人“出櫃”,即使是受高​​等教育,對於家中有同性戀者的接受度下跌至54%。

  對於小學教育程度的受訪者來說,有70%的受訪者無法接受家人是“ 同志 ”。

  對此張玉姍指出,在面對家庭成員“出櫃”時,對同性戀的接受度會變低。

  張玉珊以本身公佈性取向的經歷指出,家人們都知道其性取向,兄弟姐妹都理解並支持,父母暫時還不能接受。“家人方面(壓力),多少是有。不過那是因為他們暫時還不能接受,作為孩子的我們只能更努力地和家人溝通。”

  受訪的同性戀者靖仁直言,很多人表面上認同同性戀,可是當情況是自己的家人時卻反對,這樣矛盾的立場在民調中顯露無疑。

  害怕異樣眼光同志自我壓抑

  廬卡斯受訪時坦言,家人對同性戀懷有異樣眼光,令他在家人,尤其是父母面前隱藏性取向。

  他13歲時就察覺自己的性取向,覺得自己和別人不同。可能是因為掩飾得很好,家人至今沒有察覺。

  “兩個星期前我爸來到我工作的城市,看到我的書架上關於同志牧師歐陽文風的書籍,問我為什麼看這些書,直言同志是'變態'的。我希望他了解之後再下判斷,結果他告訴我媽,我媽打電話給我,說她不能接受。她說,如果我真的喜歡男生的,她不會認我這個孩子。”

  廬卡斯說,聽了母親的電話他很難過,但他還是詢問母親對同性戀的觀感。母親直言同性戀以後會孤獨終老,她無法接受這樣的現實。

  “因此基本上我家人沒有給予我支持。我會給他們多點時間教育一下,希望他們會接受,畢竟他們的時代對同志的認知太少了。”

  一度想輕生

  擁有醫藥專業背景的35歲男同志繼興(化名)受訪時也說,他外表就和普通人一樣,行為也不會令人感到奇怪,但在性取向上從壓抑到自我接受,一路走來並不容易。

  他表示,如今回憶起來,他是從學前開始就有喜歡男生的性取向展現,但由於身處的年代周圍人對同性戀避而不談,令他沒有關注。“後來發生了安華被指同性性行為的政治事件,我開始懷疑自己的性取向。”

  他說,直到大學以後他才確定自己的性取向,但為了迎合社會眼光,他還是選擇壓仰,甚至一度與女生髮展戀情。

  長期壓抑性取向使繼興的心理負擔沉重,一度想過輕生,最終他選擇通過學習心理輔導進行自我救贖。如今他正在修讀心理輔導碩士課程,希望學成後打造一家專門為同志提供援助的輔導中心。

  “過去的經歷告訴我,馬來西亞輔導場所無法為同志提供適當的援助,甚至有些輔導員不認同同性戀,要求助者'改變',令求助者陷入絕望。”

  繼興希望,計劃中的同志輔導中心能做到三樣工作。首先是促進對自身性取向的認同,只有自我認同才能逐漸走出心理困境。其次是建立同誌之間的互相支持小組,再則是建立同志家屬之間的互助圈,凝聚力量逐漸爭取社會認同。

  達成婚姻平權歧視未必消失

  關於同性婚姻,張玉姍認為應從兩個方面談論立場。第一方面,作為以自由平等為基礎的普世人權,任何性取向都應享有基本的婚姻權;第二方面,全球都在積極爭取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時候,會將所有資源都放到只爭取這一項權利上,忽視了其他同樣急迫或更急迫的議題。

  “成功爭取到同性婚姻,並不意味著同志平權運動走到盡頭,反而因為在爭取過程中投入太多心力,反而忽略了更重要的事情,例如消除歧視,因為爭取到同性婚姻並不代表同性戀者面對的歧視就會因此消解。”

  對此繼興直言,一紙婚約並不是最重要的,然而同性伴侶之間應有的權益,更應獲得法律保障。“我和同性伴侶可以沒有一紙婚約,但彼此之間應有的權利,如財產繼承權、醫療授權等,都應該享有。”

  但他坦言,如今馬來西亞社會仍未普遍接納同性戀,同性婚姻權或許是他此生都無法達成的目標。

(東方日報/記者:蕭德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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