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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07 22:12:52| 人氣1,11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借腹借卵生雙胞女兒,男同志幸福成家。(201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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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俊賢(後排右二)和湯姆(後排右一),在美國委託律師找捐卵者及代理孕母,2006年生下一對雙胞胎女兒盧艾薇及盧艾芮(前排右一二)。後排左是另一對台美男同志伴侶陳子良和思鐸,前排男孩是陳子良提供精子、思鐸妹妹提供卵子並代孕的兒子陳愷樂。

盧俊賢(後排右二)和湯姆(後排右一),在美國委託律師找捐卵者及代理孕母,2006年生下一對雙胞胎女兒盧艾薇及盧艾芮(前排右一二)。後排左是另一對台美男同志伴侶陳子良和思鐸,前排男孩是陳子良提供精子、思鐸妹妹提供卵子並代孕的兒子陳愷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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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41歲、在北市成長求學、現居美國紐澤西州的盧俊賢,高三時暗戀男同學,發現自己是同性戀者,但因個性內向,從未談過戀愛。2001年赴美讀MBA,隔年在紐約gay bar認識在大學教書、大他13歲的湯姆。

認識當晚,湯姆便問:「你想不想有小孩?」湯姆也是木訥低調之人,一直想找個終身伴侶,一起扶養小孩。喜歡小孩的盧俊賢聽了很感動:「但我當時還是學生,不一定能留在美國,我想等畢業確定可以留下,再來計畫這件事。」

2004年盧俊賢畢業,找到工作拿到綠卡,確定能留在美國,兩人登記成為伴侶(當時美國大多數地區仍未承認同性婚姻),並積極展開生子計畫,「湯姆早就研究好了,律師也都找好,就等我說ok。」2006年代理孕母產下雙胞胎女兒,共花費七萬多美金。

為把風險降到最低,盧俊賢的律師不使用代理孕母的卵子,另尋捐卵者,醫院提供所有捐卵者年約五歲的匿名相簿供參考,他們選了跟湯姆比較接近的綠眼棕髮美國白人。盧俊賢說:「律師很有經驗,選擇孕母很謹慎,還自己設計心理方面問卷;她的原則是一定找已婚女性,並且絕對不用孕母的卵子。」所有款項及交涉細節也都由律師出面。

為對台灣家人有交代,由盧俊賢提供精子,「湯姆本來想領養,他的父母早知道他是gay,也都支持他,他不在乎孩子是誰的。但沒有血緣,不容易被我母親接受。」

盧俊賢是獨子,上有三個姊姊,原先想同性戀的事能瞞多久瞞多久,但有孩子就不一樣了。盧俊賢說:「不能讓孩子活在謊言中,覺得自己是秘密、不受歡迎,一定要讓孩子知道她們是因為愛的關係才會出生,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所以一定要公開。」

他先向姊姊出櫃,幸好姊姊們都支持,幫忙一點一滴教育媽媽,「家人沒那麼笨,應該早就有懷疑了。」彼時盧爸爸已過世,盧媽媽說:「不管怎樣,你還是我兒子。」說完母子都哭了。

從事會計工作的盧俊賢,在雙胞胎出生的頭兩年,辭掉工作自己帶孩子。女兒長大一點,曾問為什麼沒有媽媽,「我就解釋,爸爸和爹地想要有小孩,所以請一個女士幫助我們。」小孩也見過孕母。

雖然盧俊賢和湯姆在美國是雙胞胎女兒的合法雙親,但台灣法令還是不承認兩個爸爸。為了讓女兒有台灣身分證,盧俊賢費了幾年功夫,首先是生母欄不能空白,盧俊賢先將孕母填寫為生母,他再以生父身分提出領養,並附上美國法院的判決書證明自己是唯一合法監護人。

一開始戶政單位不接受,「他們說判決書上面只有寫我是唯一監護人,沒有載明『生母放棄親權』,要我們去找法院更改,被美國法院拒絕。」盧俊賢只好在台灣請律師寫解釋信給戶政事務所,又多花6萬元,雙胞胎終於拿到身分證。

去年,盧俊賢把雙胞胎送回台灣媽媽家讀了一年小學。至於盧俊賢的配偶湯姆,在台灣始終是毫無權利義務的外人,既沒有因為跟盧俊賢結婚而成為台灣人,也沒有因養育雙胞胎而成為監護人。

(撰文:陳函謙)

 

*原文出處:http://www.nextmag.com.tw/breaking-news/people/20141024/9668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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