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4-04-10 10:57:51| 人氣19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性侵14歲少女,辯「把她當男的」。(2014.04.10)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基隆市吳姓男子約相識的14歲少女到他家後,被控用皮帶反綁她的雙手性侵,事後辯稱被害少女是同性戀,不可能染指她。法官認為,被害少女性傾向與吳男性侵是兩碼子事,不採信吳男說詞,依強制性交罪判他7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吳男去年5月8日凌晨將少女帶回住處,兩人共處一室。他一時起了色心,竟用皮帶把少女的手反綁在背後,再將她壓在床上,任憑少女哭喊「救命」,強行性侵少女得逞。

少女離開吳家後找朋友哭訴,還展示雙手皮帶的勒痕。她朋友案發時也曾撥通少女電話,聽到她呼喊「不要,這樣子很痛」,但她朋友當時不知她有難。

吳男辯稱,少女曾向他借錢,應該是借不成才誣賴他性侵,還說少女應該是同性戀,一向把她當男生看待,不可能染指她。

法官認為,少女不可能無故在電話中呼喊救命,還在離開吳家後找友人哭訴。少女是不是同性戀與會不會遭人性侵沒有關係,全案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吳男7年有期徒刑,此案仍可上訴。



全文網址: 性侵14歲少女 辯「把她當男的」 | 情慾犯罪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8603369.shtml?ch=rss_social#ixzz2yRryKTmt
Power By udn.com

台長: →☆ 魅格格 ★←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