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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4 10:13:24| 人氣30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同性戀傾向有可能遺傳嗎?(圖)(2014.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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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傾向有可能遺傳嗎(圖)

  作者:陸子鈞 (PanSci泛科學主編)

  “如果同性戀靠基因遺傳決定,同性戀者又不生小孩,怎麼可能遺傳?”這是很多人的疑惑,也是反對“性向由天生遺傳決定”的人經常提出的論點,前陣子甚至有報紙的投書表示同性戀的“遺傳說是不識字兼沒衛生”。今天我就從遺傳學的几個觀點來談談同性戀有可能遺傳嗎?

  “性向是不是天生”為什麼會成為爭議點?主要的原因是假如性向能夠自己決定,那麼反對同性戀的一方,就能更深入討論性向有無“矯正”的可能,以及該不該“矯正”。

  但我並不打算在這篇文章中討論性向先天性以及進一步的价值判斷,事實上,科學家的确還沒找到“同志基因”,而且基因與環境影響一個人的層面與程度,科學家們也都還爭論不休。但假如真有這個(或多個相關)基因,還是可以藉由遺傳,讓“同志基因”留存在人類族群中。

  拜科學教育的成功(?),即使不是生物領域的大學生,也知道基因型(genotype)決定了像是血型、眼珠顏色、卷發/直發、膚色等表型(phenotype),而且能遺傳給后代。于是,直觀地推論:不生下后代的同性戀,不可能讓“同志基因”持續保留在人類的族群中。

  不過你還記得中學生物課教的“普氏方格表”(Punnett square)嗎?兩位异型合子①的顯性雙親——姑且假設對偶基因的組合為 Aa×Aa 吧——也有机會生下帶有aa同型合子的隱性性狀的小孩。舉個貼近我們生活經驗的例子,A型爸爸,跟B型媽媽也有机會生下O型小孩,不用誤會這對异性戀夫妻誰有任何“偶外交配”(extra-pair copulation)的經曆。

  也就是說,“假如”同性戀性向由遺傳決定,那麼這麼基因可能以隱性性狀存在于同型合子的异性戀者基因型中,也就能保留在人類族群里了。

  除了顯隱性對偶基因遺傳之外,近年來的發展出的“表征遺傳學”(Epigenetics)也能解釋同性戀的遺傳。表征遺傳學並不改變基因序列,而是藉由在DNA上加上化學修飾標記(像是甲基化),調控基因是否表現。也就是說,即使兩個人基因型相同,都具有某一組基因,仍然可能因為表征遺傳學的机制,使得一個人表現這組基因,但另一個人則不表現,最后兩個人的表型不同。

  決定表征遺傳學調控基因“開關”的條件很多,例如母體的荷爾蒙環境、后天的生活環境、飲食等,而且有些控制基因表現的化學修飾標記會遺傳,像是科學家之前發現,攝取高脂肪食物長大的老鼠,后代容易發生“胰島素耐受”(Insulin resistance),而且是透過表征遺傳學的化學修飾机制遺傳(可參考“吃高脂食物會債留子孫”或“科學家表示,飲食可以影響后代的遺傳信息”)。

  加州大學聖塔芭芭拉分校的演化遺傳學家萊斯(William Rice)假設,表征遺傳學決定了細胞在發育的過程如何對性激素反應;如果男嬰的神經細胞對雄激素的反應不佳,那麼可能會改變他的性向(可參考“同性戀可能源于子宮”或The Scientist刊載這篇)。不過這都還是假設,或許等待人類表征遺傳標記解讀計划Roadmap Epigenomics Project完成后,會有更多証据能回答這個問題。

  回到一開始的爭議。目前科學家都沒有太多确切的証据顯示性向是(或不是)遺傳決定,也因此我認為現階段在討論同志議題的時候,不該以遺傳學的可能(或不可能)來支持任一方的論點②。

  

  ① 基因型(genotype)如果是顯性的“AA”或者隱性的“aa”,就稱作同型合子(homozygote);假如是顯性“Aa”組合,那麼就是异型合子(heterozygote)。以文中所舉雙親血型為例,假如A型爸的基因型是异型合子“Ao”;B型媽也是异型合子“Bo”,那麼Ao×Bo,就有机會生下A型(Ao)、B型(Bo)、AB型(AB)或O型(oo)的小孩。

  ② 《美國科學人》(Scientific American)的作者約翰賀根(John Horgan),曾經因為當前缺乏有力的科學証据,所以不認為“同性戀是遺傳”,此一看法卻被反同基督教徒扭曲為“同性戀不是遺傳”。針對反同基督教徒此舉,2010年他在專欄上發表〈恐同基督徒如何誤用“同性戀基因”報告〉一文。

  作者簡介

  陸子鈞: PanSci 泛科學主編、台灣大學昆虫學碩士。興趣廣泛,自認和貓一樣兼具宅氣和無窮的好奇心。喜歡在早上喝咖啡配RSS,克制不了跟別人分享生物故事的沖動,就連吃飯也會忍不住將桌上的食物作生物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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