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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5 09:47:15| 人氣42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槓他魂結與修正療法,精神科醫師為什麼要關心婚姻平權?(201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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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on December 13, 2013, by  in 同運.

 

好啦雖然很多人都已經在談婚姻平權了,但我還是要再談一次,這段時間以來,我聽到反對婚姻平權最funny的理由(好啦實在太多funny的理由,充其量只能說是funny之一而已),就是會有反對者鼓吹一種恐慌:推動多元成家方案的人,其實就是想要偷渡「濫交、人獸交、多p、約砲」blah blah blah乘一萬次。要是通過了同性婚姻法、接著就會通過多元成家、接著大家就會在大馬路上和好幾種不同的動物交媾了(馬路上到底哪來這麼多動物啊?)。

姑且不論這樣的推斷有多跳痛、多麼奇思異想,但反對者仍然無法遏止自己對於未知的焦慮,那就讓我們回歸到最現實的層面、已知的人性來思考。你想想,如果今天我自己想要濫交、人獸交、多p、約砲,那我選擇去推動一個這麼大的多元成家法案,這不是太自找麻煩了嗎?

這個方案從2010年開始擬訂草案至今,辦過無數場座談、無數個媒體政論節目、網站不斷更新資料回應疑慮、發起連署、找藝人相挺、立院遊說、還要折衝尊俎各種不同立場進行對話,未來更不知道還要奮戰幾年。如果有人真的想約砲,他為什麼不把這個時間省下來,好好地、認真地、誠懇地去約砲?更何況在媒體上拋頭露面,不是更增加約砲的障礙嗎?他們捨棄掉大好青春而不趕快去「濫交、人獸交、多p、約砲blah blah blah乘一萬次」,難不成真的是為了做功德?

我以為這已經是最funny的邏輯矛盾了,但真的不要輕易相信funny的極限,且讓我們用funniest來形容下面這段影片:http://queerology.net/2013/12/psyandmarriageequality/

我知道已經很多人看過了,我也以為我撐得住,但在她講到「槓他魂結」的時候我還是不爭氣地笑了,我趕緊將影片分享給我的同事看,並且警告他們千萬不要被我網羅了,他們卻還不斷按讚,看來我真的把他們蠱惑甚深。

但是在這樣一個重要的議題終於發酵、得到眾人討論的時候,就算有這麼多促咪的影片可以看,但真的不能只耽溺在這上面啊。就好像我們都知道基督教友並不是都像上面這位太太一樣funny,也知道基督教內部其實對於同性婚姻、多元成家有非常多樣化的態度。但當兩方對立時,就容易拿出最激進、最鬼扯的反證來攻擊對方,這樣的攻擊經常無助於相互理解。

就好像有人聽到「積少」後面會接「成多」、但有些人聽到「積少」卻比較想要接「化痰」一樣,內建的語言模式不同,就容易造成誤解與成見。

精神醫學的歷史上,也在同志的議題中跌跌撞撞,完全適合給整個社會大眾作為借鏡。

從中世紀開始,西方歷史中某些宗教開始視同性戀為一種道德上的罪愆,也影響了19世紀末到20世紀初精神醫學的觀點,認為這是一種病理現象。到了20世紀中期,知名的性學專家金賽博士發現,美國人當中有37%的男性及13%的女性曾經與同性發生過性行為(而且是達到性高潮的才算進來!),這下子嚇壞了保守的美國人,如果有這麼多人都跟同性燕好過(不知為何我就是想用這麼優雅的字眼 XD),那這樣還算是病態嗎?

科學研究的軌跡往往如此,原本以為是理所當然的觀念,經過重要的研究破除迷思後,終於有了「典範轉移」的可能性。於是越來越多人投入關於同性戀的研究,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UCLA的心理學家Evelyn Hooker在1956年發表的研究,她挑了30個gay和30個異男來做當時最先進的投射測驗,由外包的三位專家來解讀,結果發現無法區分同性戀與異性戀者,兩者心理健康狀態沒有差異。

這些研究累積得越來越多,終於在1973年,美國精神醫學會宣布將同性戀從精神疾病診斷中刪去,並且發表了著名的立場聲明:

同性戀本身並不意味著會有判斷力、穩定度、可信度、或一般社會或職業能力的缺損。同性戀者應享有所有的公民權益,並且不應被歧視。

但現實世界沒有這麼簡單,即使同性戀已經去疾病化,卻仍然沒有去汙名化,嘗試「矯正」同性性傾向的各種治療仍然不斷在進行,而且不只是由精神科醫師進行、也由許多有牌的沒牌的心理治療者和宗教人士施行。

甚至連美國精神醫學會的大咖都不放棄這件事,Robert Spitzer是DSM III(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三版)工作小組的主席,也是1973年決定將同性戀從診斷中移除的帶領者,長年致力研究同性戀,也和同志族群關係相當緊密。但他在2001年的美國精神醫學會年會中發表了一項研究,針對200個個案,以45分鐘電訪的方式,發現有66%的男性和44%的女性經過治療後「達到良好的異性戀功能」。

這項研究發表後引起了舉世譁然,因為其中的研究法有許多重大的缺陷,最大的問題是:大部分的個案是由專門矯正同性戀的宗教機構所轉介的,個案接受電訪的內容可信度受到很大的質疑。歷經多年思考,終於在2012年5月,Robert Spitzer寄給「性行為檔案」(Archives of Sexual Behavior)期刊的編輯一篇文章,公開承認過去對此研究的批評大多是對的,他也對自己曾經提出的修正治療道歉。

事實上,由於許多修正療法不僅無法改變性傾向,甚至造成當事人嚴重的身心受創。美國精神醫學會也早在1999年和2000年都發表立場聲明,反對施行改變性傾向的治療。

受到精神醫學界長年研究的影響,2013年1月1日起,加州通過一條新法律:若有專業衛生人員對未成年人進行修正治療(轉化療法)將是違法的。弔詭的是,這項法律禁止的是有執照的專業心理衛生人員(像是家族治療師、社工師、諮商師、精神科醫師……),可惜事實上在做這種轉化療法的人,多半都是沒照的,所以管不到他們(囧)。

精神醫學也是這樣試誤學習而來,從病理化同性戀到去病理化、從嘗試轉化療法到反對轉化療法、從社會控制到社會倡議,精神科醫師沒有權利待在醫學的象牙塔裡,因為我們所施行的各種診斷與治療,都跟整個社會文化脫不了關係。

我覺得很可惜的是,我們一直都只能舉美國的例子來說明精神醫學為性少數去汙名的歷史,那我們台灣呢?

我最喜歡的科幻小說系列之一,是艾西莫夫的《基地》系列,裏頭的心理史學家謝頓,預測到銀河帝國崩壞後會有長達三萬年的黑暗時期,因此建立兩個基地計畫,將其縮短為一千年。如果一開始沒有這樣刻意的介入,社會文化的自然發展不見得會有效率地向文明邁進,中間會徒增無數人的犧牲,其中可能是生命的犧牲、或自我價值的犧牲。

推動精神科醫師連署支持婚姻平權的過程中,有精神科醫師說,台灣社會還沒有「共識」去接受同性婚姻、同性領養小孩。也有的人說,精神科醫師應該保持「中立」,不應表態立場。

「沒有共識」正是馬英九最喜歡的說法,但稍微學過歷史的人都知道(或者看過《基地》系列的人也都知道),我們無法等待社會全體自然發展出共識,因為我們是智慧生物(雖然我也常懷疑我們究竟是不是智慧生物),這些自然發展其實都出於智慧介入,人類的文化與社會組成本來就已經超乎了生物的自然性,因此我們必須不斷改變固有結構、價值觀,才能讓整個社會更適於人居。

至於在這個議題上是否有所謂的「中立」?我非常懷疑。

如果今天的議題是:「異性戀跟同志誰能有婚姻權?」那可以有所謂中立不表態,就是不支持任何人有婚姻權。但今天實際的議題是「異性戀已經有婚姻權了,同志能有嗎?」不表態支持,其實就是形同表態維持現狀,等於就是否定同志有婚姻的權利。

從過去到現在,如果精神科醫師只是中立的一群人,我們的復健病人能走入社區嗎?藥酒癮病人能得到替代療法嗎?發展遲緩的孩童能得到社會正確的認識嗎?家暴受害人能夠見得天日嗎?這些難道不是精神科醫師們看到社會變遷、積極改變現狀的成果?面對理所當然的基本人權,而且又是與精神科專業高度相關,精神科醫師應該是發揮教育社會的角色,而非保持中立。

精神科醫師有相當充分的理由支持婚姻平權,但許多人疑慮的是多元成家的另外兩法:伴侶制度與家屬制度,目前這兩個法案的確也還沒有進入立院審查。精神醫學的臨床工作,會接觸到眾多看似正常、但互相傷害的家庭,也會看到多元家庭組合、卻發揮了令人感動的支持力量。面對臨床工作的多變性,精神科醫師應該更有理由去思考「家庭」的意義,這波多元成家的社會對話過程,也是身為助人工作者不應錯過的思辨機會。

因此,在一個多禮拜的籌畫,112位共同發起人的支持下,精神科醫師支持婚姻平權連署正式於12月13日傍晚展開:

    https://sites.google.com/site/twpsychiatristforequalmarriage/home

精神科連署logo2

這一個多禮拜以來雖然睡眠不足,也造成這篇queerology的文章寫得散亂,但看到眾多精神科醫師接連加入發起、連署,其中更不乏重量級的前輩挺身支持,就覺得深深地被鼓舞,也更能認同精神科醫師的社會價值。

我是精神科醫師,我支持婚姻平權,我更希望,我們能夠用心思考多元成家的意義。

 

 

本文作者: InMind

InMind,同志諮詢熱線義工,精神科醫師,g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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