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3-09-04 20:39:05| 人氣23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愛滋男師0號轉1號,性交百人13人感染判13年.(2013.09.04)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任職於台北市某公立國小的馮姓男老師,遭民眾檢舉指控他感染愛滋,而且還將愛滋病傳染他人,引發社會大眾關注。馮男原一度否認感染和傳染病情,但檢警調查他的確有散布行為,經過調查之後,確認已有13男「中鏢」,台北地院3日依違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等罪刑,判處13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去年9月,該名馮姓老師任職的國小,接到匿名的檢舉信,指稱馮師是同志身分,甚至還傳染愛滋給他人而引發關注。當時包括校方、台北市教育局等單位都開會研議,連學校家長也要求他進行檢驗。校長表示馮師去年8月轉調該校後,便向校方請請長假,因此與師生的接觸不多。

檢警接獲檢舉時,查出該名馮姓老師,在MSN暱稱為「煙大屌熟男」,藉此引誘男同志與他發生性關係。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檢警調查發現,馮男在2011年2月就得知自己感染愛滋病,原本在同志圈是「0號(指女性)」身分,因而改為「1號(指男性)」身分。並開始在同志網站PO文,詢問是否要以毒品交換性交易。

警方查出馮男曾與3百位男同志在網路聯繫,其中約有120位男同志曾與他發生關係。結果檢驗發現,有98%的男同志「中鏢」,僅有少數倖免。警方查出馮男多次舉辦雜交趴,最多還玩5P,其中有13人決定對馮男提告。

馮男原否認感染愛滋病散布他人,但檢調查出他在11年2月,被檢查出確認罹患愛滋病,檢方認為他疑似有復仇心態,且確定有13人因此感染愛滋,因此對馮男提告。但台北地院指出,其中2男檢方無法證明馮男故意傳染愛滋,僅認定11人受害。法院一審判他13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版主ㄉ化:個人覺得...他已經破壞了多數人的人生,應該處以極刑才對ㄟ...~"~)

台長: →☆ 魅格格 ★←

我要回應 本篇僅限會員/好友回應,請先 登入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