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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05 05:21:10| 人氣33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男友 只能滿足肉慾?ⓣ 200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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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晶小姐:
我和女朋友交往了兩年,感情向來不錯,但她最近經常說我們話不投機,我不能給她像知己般的輕鬆和快樂,精神上不能滿足她,她覺得和我在一起有壓力,而且慢慢缺乏新鮮感。她有一個很要好的朋友,我最近才知道那個朋友是女同性戀者,但我女友告訴我,她知道她是女同志之後,沒有任何排斥和反感,還說可以完全理解這種現象。

我女朋友現在和她在同一間公司工作,她最近跟我說,女同性戀者反而能給予她精神上的滿足,而我卻只可以給她肉體滿足,我對這件事有點感冒,但她卻希望我不要介意她們經常在一起,晶晶小姐,我很擔心會失去她,我應該怎辦才好呢?難不成她也變成同性戀了嗎?
{阿輝}


阿輝:
愛情本來就該兩情相悅,如果你女朋友現在感覺心靈上產生距離,亦即你們之間的生活模式或溝通管道發生了問題,或許該找個適當時機與她好好聊聊,她與同性朋友近期的頻繁互動,可能只是單純出於她對這段感情遇到瓶頸的不開心,找同性朋友傾訴心事是女生常有的抒發管道,身為感情當事者之一的你,當然必要將其視為警訊,但不該先下定她變成女同性戀的臆測,我想她是不是女同性戀者,在這兩年內,你應該了然於胸,畢竟一個人的性取向不可能發生變化,只可能短暫迷失。
女友釋出你只給她肉體滿足的訊息,我想是反映出你不夠體貼的缺點,缺乏新鮮感的抱怨,則顯現出兩年來是否生活已經定型至呆板地步,應該在經營感情上繼續用心,試著改善這兩樣毛病,或有助於改善彼此關係,一味禁止她與同性友人的來往,反而會加速這段感情的惡化;只是無論最後能否度過這個瓶頸,你都該尊重女生的意願,畢竟愛情是勉強不來的,即便她接受同性感情,也是對方的選擇,不是嗎?
{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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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資料分析:

最早在1948年,著名的Dr. Alfred Kinsey(金賽博士)就曾將同性戀定義為:「一個超過十八歲,曾與和自己相同性別的伴侶有多次肉體接觸,並因此達到高潮者,稱之為同性戀。」當時,Kinsey曾發展出一套量表,將一個人的性取向,依照其與同性間性行為的頻率為基準,從絕對的同性戀到絕對的異性戀劃分為七個等級: 

0:完全異性戀,無任何同性戀成份

1:大部份為異性戀,只有偶然同性戀

2:大部份為異性戀,多於偶然同性戀

3:異性戀與同性戀程度相等

4:大部份為同性戀,多於偶然異性戀

5:大部份為同性戀,只是偶然異性戀

6:完全同性戀

我堅信"相愛無罪",對於同志們為愛爭取幸福的奮戰,個人絕對舉雙手贊成.而政府的對策似乎對於同志還是抱著岐視的態度,現在的政客,不會考慮到民生問題,只有意識型態的鬥爭,所以要在短時間改善目前的政策,真的不太可能.希望你們還是能保持原有的理想,為幸福而奮鬥吧!加油.

台長: →☆ 魅格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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