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曾認真地去理解各種不同的詮釋學或心理學的理論。對於那些別人已經整理出‘人類如何收集訊息、理解訊息和分類訊息’的結論和統計分析,我都沒有太大的興趣。然而我卻常常觀察自己是如何思考的,又是如何理解自己、身邊的人,還有這個世界。我也常留意自己作出理解之後所得出的結論和作出的反應。
或許是因爲對自己的解讀能力缺乏信心,又或許是因爲不清楚何時該以字面作解讀,何時該去意會,我向來對我覺得是深奧的文句都特別認真地去局部分析。
當我想去弄明白一段文的時候,我會先認真地去理解文裏面的每一個詞組的意思,然後再根據文本身的主題、重點、方向和作者的立場來理解它。如果我對文的主題和裏面所表述的内容或是意境不熟悉或者是完全沒有概念,就很難去理解它到底在說什麽了。
雖然我建立了這樣的架構去進行理解,但更多的時候,我卻又直接跳過這個順序就隱約有所悟。這種仿佛是頃刻間頓悟的情況,和‘猜測’又是不相同的。猜測多是根據以往的經歷和所知去揣摩文的主題、重點、方向和立場,從而提出某些‘可能是這樣’的理解,而最終是需要經過求證的。而‘頓悟’是連猜測這一環也跳過了。我並不覺得這是他人常提及的‘第六感’。或許,我比較願意去相信,這是一種機緣。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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