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個人一直癡癡等待著,在其他人眼裡看來是什麼樣的行為呢?
外面的雨下得好大,騎著機車風呼呼吹來,夾雜著大顆雨珠,打得我臉有些刺痛。眼睛被亂噴飛的雨滴弄得睜不開,差點就要撞上路邊停靠的轎車,生平第一次感覺到會因為車禍而死於非命。但心中絲毫沒有恐懼,若今天的真會死亡,我並沒有感到害怕。
趕著開會,但因全身都濕透了,只得趕忙回家換套衣服。時間匆忙,頭髮濕漉也只得再跨上機車趕往開會地點。有時會對自己的獨立和孤癖感到困惑,也不是不懂得求救,而是不知求救的理由是什麼?能力所及的範圍內,自己一個人來做比較省事,僅此理由罷了。沒有什麼想成為女強人的志向,畢竟麻煩別人也是很麻煩的事。
偶爾看著螢幕會發小呆,漸漸也習慣了允許自己生命中發呆的時間。自我要求常常使得自己很強迫,到了這個年紀不知不覺,發現自己生活中的小習慣,觀察起來常顯得我很倉卒並且衝動,不喜歡等待。最忌諱人家遲到,曾經被放鴿子四十分鐘,是不是等待的人看起來都頗愚蠢?
記得搭上那班公車,還記得那場大雨,看著手錶再望向被雨佈滿的窗,依舊沒有自己想看到的身影。狼狽,是真的比失去還要更痛苦。偏偏時常弄巧成拙,以為這樣是對的,殊不知導向了錯誤的方向。厭惡坐以待斃,那不是我的座右銘,浪費時間的行為在腦袋中,就像禁止規範。
寫作,有時就像嗑藥般,坐在電腦桌前,就是想靠著雙手敲敲打打,硬是寫出些什麼東西來。幾近毒癮般,看著一字逐一字被自己創作著,腦袋裡有太多想法和思緒。還記得以前為了創作,連在睡前都還想著文章該怎麼架構,補習前突然有什麼思緒湧出,拼了命被電腦吸住,不將腦中那些靈感一一付諸於文字,就像誰要殺了我那般痛苦。過了多久,我漸漸失去了熱誠。待在電腦螢幕前,有時寂寞得不願只是開起word檔寫文章,憑著現代的通訊方式,和遠在他地的朋友聊著五四三。
最近,好像又有舊愛復燃。可以靜靜並且任心中的想法飄出來,偷偷觀察身旁的人事物,好像有什麼可以當作主題來寫。接觸法律文字的時間太長,偶爾會忘了該怎麼和正常人溝通,故惟係系爭又而並,文言文似的排列組合。看久了也會膩。
每天和法律保留原則底下的構成要件和法律效果做朋友,偶爾,需要一點放縱。每天當事人,訴願人上訴人被告原告,飛來飛去在腦中轉,有時,需要自己讓自己出現。
還記得那時在台北的街頭,一個人搭著公車,耗掉不少時間卻也覺得甘願。熟悉的道路,熟悉的站牌,偶爾會遇到熟悉的司機。望著窗外的景色,有時被繁華城市的擁擠街道給驚訝,是不是全台北市的人都在馬路上走著?習慣看到人們的臉上掛著pocker,似乎忘了在街角突襲的麥當勞叔叔-紅咚咚的笑嘴。
喜歡一個人晃到轉角的書局,琳瑯滿目的商品看在眼裡,每樣摸一摸碰一碰,最後只帶走了預計要買的文具。僅是這樣,一天的快樂也夠了。買了便利商店的御飯糰,在公車站牌旁靠著圍欄坐下,什麼也沒做,吃著我的御飯糰、聽著我的龐克樂,眼光最後落在了來來往往的路人。
悠哉如我,最後上了公車,有時車上靜默得只剩我跟司機。閉上眼,修生養性。這段路程成了我每個禮拜最期待的時光,沒有誰會打擾我,多虧城市人的冷漠不隨便攀談,讓我享有單純的一個人。
這樣簡單的快樂,要與誰分享呢?
恩不用了,讓我獨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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