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天氣回暖正好適合帶老爸去洽公,去年跟公務員打交道的過程非常人所能忍受,市公所、醫院、郵局屢戰屢敗,徹底了悟何謂「制度殺人」!
兩星期前不小心遺失老爸郵局存款簿,這事可大可小,於是我們冒險帶老爸去郵局,此事若不成要得走法院申辦見鬼的禁治產,幸運女神是站在我這邊的,據老哥說郵局員工為確認代理人我與老爸關係的簡單提問,老爸一句也答不出,還好哥提醒才點頭承認是父女,否則,我真會在郵局一哭二鬧三上吊
或許我誇張了點,「好禁治產,不辦嗎?」所謂禁治產簡單來說,心神喪失精神耗弱以致無法處理個人財產可由親屬或同居人等,申請宣告為法定代理人(欲知詳情請上股溝搜尋),我和老媽當然可以去辦而且絕對會核准,但是過程耗時傷財,法院程序走一個月醫師鑑定快一個月,加上手續費和昂貴的醫師出診鑑定費,夯不啷噹,不多啦,才一萬多罷了,小錢嘛~
去年我爸住院急需提前領出他的定存,就是卡在老人家病癱了無法親臨郵局辦理,和郵局幾次溝通鬧得很不愉快,對方甚至說出若我父親臨櫃辦理途中發生意外那是我們家屬的責任這種屁話!無論如何就是堅持要我們辦禁治產,此後我對這三字非常非常反感,對我家附近這間郵局人員非常非常厭惡!我詢問當法務的友人,她很不可思議說辦禁治產緩不濟急,代理人若提出切結書郵局基於急難下理應接受,我在醫院郵局和尋找出院安置等多方焦頭爛額瀕臨崩潰,白日無夢夜不成眠,最後是我投訴郵政總局才獲得解決。誰知,現在我一時犯蠢把存摺弄丟,豈不是噩夢重演?我能不痛哭嗎,那實在太慘痛了
該辦當辦,我也想辦個禁治產宣告一勞永逸,一萬多不是目前毫無生產力的我能出得起的,老爸身無恆產就只有微薄退休俸,他當年因故痛失18啪,真扼腕啊!所以,別跟我說:小姐,去辦禁治產啦,...........我給你OOXX咧
星期二不洗腎的老爸神志清楚許多,一坐上車抱怨他身上異臭難聞,我是沒差啦,即使嗅覺正常,老爸身上任何味道我都樂於聞上一聞的
社會上還存在著許多因制度法規偏頗不全等受到不公不義對待之弱勢民眾,深深為你們加油!(握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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