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區別
由於各宗教殯葬禮儀實際執行時有許多程序上之繁瑣細節,不容易在此有限的篇幅中詳盡敘述表達之。而且在實際執行時,因時代的改變或配合家屬的狀況或要求,常有部分程序被簡化或省略的情形發生。甚至於因葬法的不同,程序上亦有所改變。故在此僅將常見宗教之殯葬禮儀的主要程序項目列出以供比較參考。
道教
一、臨終前之準備
拼廳與舖水舖 > 淨身穿衣 > 遮神 > 傳統習俗之腳尾 (在腳尾供腳尾飯,腳尾燈、燒腳尾香與紙)
二、初終之儀節
隨侍在側 > 舉哀 > 易枕 > 蓋水被 > 陳設腳尾物 > 子孫變服 > 帷堂 > 闔扉 > 門外示喪 > 為鄰居掛紅 > 守舖 > 關貓 > 買布製孝服 > 孝誌 > 擇日 > 辦理死亡登記 > 報喪 > 買棺 > 哭路頭 > 奔喪 > 宗教法事 > 成立治喪委員會
三、大殮與停殯
成服 > 放板 > 接板 > 磧棺 > 打桶與乞水 > 沐浴 > 穿壽衣(套衫) > 辭生 > 乞手尾錢 > 大歛 > 棺中佈置 > 封釘與停殯 > 拼腳尾物、佈置孝堂與捧飯 > 宗教儀式 > 做七 > 守靈 > 香奠 > 答紙 > 訃聞 > 撰印 > 寄送 > 喜喪燈之製作、懸掛
四、葬前之準備
幫忙人員之分配、奠禮堂之佈置
五、葬日儀節(土葬為例)
轉柩 > 家奠 > 公奠 > 安釘 > 啟靈 > 葬列 > 辭客 > 安葬 > 放栓 > 祀后土 > 點主 > 祭墓 > 返主 > 安 靈
六、葬後諸儀節(土葬為例)
巡山 > 完墳 > 做七 > 除靈 > 做百日 > 做對年 > 合爐 > 新忌(做忌) > 培墓 > 掃墓 > 撿金 > 做風水
佛教
一、助念
1. 人員應分成數班,每班兩人以上,輪班助念(最好招呼亡者親屬同念)。
2. 稱念亡者常念之佛號,若無則以「阿彌陀佛」四字佛號為宜,使亡者容易跟隨稱念,並勸導亡者:我們為你求佛念佛加披,請你放下一切,跟我們一起念佛,求佛慈悲來接您往生。
3. 助念聲音須高低適宜,快慢適中。
4. 眷屬千萬不可對亡者說情愛話、或臨床揮淚,以免擾亂亡者正念。
5. 助念至少八小時,最後三皈依、回向。
二、入殮
回向後一部份人準備入殮相關事宜,一部份人繼續念佛。
三、七七佛事
人死之日為第一天,往後算七天為頭七(多數人將七及旬混為一談,其實旬為十天的意思,且為七七做完後開始隔十天作一次旬直到四旬作滿。並無作五旬,旬作完後就是作百日),後每七天為一間隔,至滿七(七七)共四十九天。今有縮短為二十四天者,頭七及七七皆為七天,二七至六七之間皆間隔兩天,共二十四天。
*做七內容可由蓮友陪同家屬共同念佛,或請出家師父,依時間的長短,主持不同的佛事。
1. 一天:地藏經、金剛寶懺、三味水懺、藥師寶懺(人數二至四人)。
2. 半天佛事:八十八佛洪門寶懺、金剛經(人數二至四人)。
3. 其他佛事:梁皇寶懺、三時繫念、瑜伽燄口(含法師六眾或以上)。
四、告別式
家祭 > 法師誦經 > 公祭。
五、起靈
六、火葬或土葬
七、安位
回家後孝眷先換下孝服,牌位安放於祖先牌位之左邊(面向祖先牌位的方向)並另設香爐一個。
八、對年
隔年後祭日前一天,佛事是誦超荐之經典即可。
九、合爐
時間是往生者死後三年,現有於對年後第十天、清明節或另選一節日等三種變通做法。
基督教
一、入殮禮
親人斷氣後,取得醫師死亡證明書,停屍客廳,如不方便把遺體運回家裡,只好把遺體停在殯儀館的冰櫃保存,連絡全部遺族到齊後,等到喪禮當天前一小時再入殮。
入殮時,由傳道(牧師)主持,唱詩禱告,(程序與在殯儀館相同)。入殮後,有的隨即火化,擇期舉行喪禮,有的將棺木停在家裡,直到喪禮那天再出殯。
二、喪禮
§ 喪禮時間沒有特定日子,只要大家方便,一般是星期日。
§ 參加入殮,主要對象是故人遺族,也藉此見故人最後一面。
§ 參加喪禮,主要對象範圍較廣,除了故人熟識的親朋好友外,遺族的親朋好友也都參加,所以,喪禮比較隆重,而有一定的禮節。
三、出殯
喪禮完畢後,隨即出殯,出殯行列順序如下:
教會會旗 > 榮歸天家的橫旗 > 單人舉的豎旗,上有勉勵的詞句,約十支 > 樂隊 > 花車 > 靈車 > 遺族 > 親友
一般出殯一段路後,遺族就先向送行的親友辭別,再去安葬。如果會場離墓地不遠,一般親友會送到墓地,等安葬完畢由原路回來。
四、安葬
火葬:在火葬場,遺族親友集合,傳道主持唱詩禱告後,再行火化,將骨灰安置骨灰罐中,再放置於納骨塔中。
土葬:墓地不看風水,但須乾淨幽雅,表示對故人的尊重。安葬時,不須看特定時辰,由傳道主持唱詩禱告(安葬詩歌),再將棺木放進墓穴中,蓋上塵土,遺族再舖上鮮花。安葬後,一段時間之後,應為先人揀骨裝甕,再安置納骨塔,沒有特定儀式,對先人表示敬意就可以。
天主教
一、守靈
基本結構為:詠唱聖歌、致候與導言、開端祈禱、聖歌、聖道禮儀、祈禱文、主禮以十字架降福亡者、結束禱詞。
二、入殮
主要結構是:致候及導言、聖道禮、降福棺木、獻香、灑聖水、祈禱、遺體入棺、向遺體致敬、蓋棺、禮成。
*守夜禮 - 出殯前夕,也可在亡者家中舉行。內容繁複,包括:追悼禮、向亡者致敬。
三、出殯
歌詠、致候、祈禱、聖道禮、禱文。
四、辭靈(告別)禮
導言、灑聖水、歌詠或諸聖禱文、獻香、獻花、封棺、家屬及參禮者向亡者行禮、啟靈禮。
五、土葬禮
祝福墓穴、向墓穴及靈柩灑聖水及奉香、主禮導言、祈禱、靈柩入土、封墓禮、歌詠、拜別禮。
六、火葬
主要結構是:致候與導言、諸聖禱文、灑聖水、家屬及參禮者向靈柩行禮、點火、禮成歌詠。
七、骨灰、遺骨安放禮(主禮及家屬都集合在骨龕前)
致候與導言、灑聖水、聖詠、天主經及祈禱、結束祝禱、封碑、獻花、家屬及參禮者行禮。
八、安靈禮
主要結構是:安放靈位、家屬向遺像或靈位行禮、灑聖水、祝福、禮成歌詠。
九、圓墳
當墳墓建造完成,親友共聚在墓地,舉行圓墳儀式。
十、追思禮儀(作七、百日、週年忌日和冥誕)
作七:以七個聖道禮為基本結構,但在七週中,每週的讀經和祈禱主題不同:頭七:耶穌面對亡,二七:十字架--苦難的奧蹟,三七:聖瑪利亞--痛苦之母、憂者之慰,四七:如果我們與基督同死,也必與祂同生,五七:我們期待著肉身的救贖,六七:你們在天上的賞報是豐厚的,七七:新天新地--基督要永遠消除死亡。
百日、週年忌日與冥誕:追思感恩禮及禮成式之前加對亡者的致敬。
註:資料摘錄自輔仁大學神學院禮儀中心
回教
回教稱去世為「歸真」,就是將生命歸回真主阿拉,通常以土葬為主。
回教徒的喪禮是其過程分:浴亡者 > 入殮 > 殯禮 > 土葬。回教的喪葬,在回教徒往生後,家屬會將死者身上的東西全都取下,將遺體頭朝北、腳朝南、臉朝西擺好,以白布覆蓋全身親友為死者念下列的祈禱文:「吾人屬於真主,最後也回歸於真主那裡。」並為死者反覆的祈禱。即送到清真寺,之後葬禮事宜就交由清真寺來處理。由教長帶領親人為死者用溫水進行洗禮,將全身從頭到腳,用水清洗三次才行,再包以『開番」白布,裝入「經匣』,之後才送往墓地。
根據台北清真寺指出,回教徒的喪禮有三原則:土葬、速葬、簡葬。
一、土葬
回教徒認為火是一種刑罰,而不使用火葬。人在世的時候就不願意被火燒,何況是死者,只有造物主才可以用火去懲罰。墓穴採南北方向,頭 朝北,腳部朝南,面則朝向天房方向,亦即所有回教徒的墓都是麥加同一方向。
二、速葬
為避免屍体腐化污染環境,又可以減輕家屬的精神與物質的負擔,所以回教的喪期不超過三天。
三、簡葬
墓地不看風水,如在航行中可以水葬。不著壽衣、不用棺木、不置陪葬物,墓穴不可過度隆起及裝飾,務必採薄殮為宜。家屬走墳不帶鮮花素果,也禁止上香拜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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