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小女兒也叫嘉惠哪﹗”大概是我和老板的一歲多小女兒同名吧﹖他對我總是很親切。親切到有時帶我溜出去和他一起收帳。回想起﹐老板應該不是對我色迷心竅﹐那時我一副TOM BOY髮型﹐每天穿著超大號的T-SHIRT還有男生的半桶褲去工作﹐真的一點魅力也沒有。應該是有次他看到我在翻閱雜志﹐和我聊過天後﹐就特別喜歡找我聊天和帶我溜出去了。
那時聽他叫我-“來﹐我帶你出去”。我聽了還不懂多高興﹐可以光明正大不用做呢﹗其實﹐我們去了什麼地方我倒也忘了﹐但卻比較記得他對我說過的話。收完帳以後﹐老板帶了我去喝咖啡﹐並說做人要懂得忙裡偷閑。那是我第一次學懂﹐原來喝咖啡是那麼優閑的事。然後﹐他問了我在KL計劃要做的事。我也跟老板說了我的廣播夢想。他問我﹐要怎樣走才能追到我的夢﹖我說-不知道。老板于是說為什麼不去念點什麼的﹖我老實說-家裡沒錢。
後來﹐他答應幫我尋問一下還有什麼方法可做到我喜歡的事。不過﹐在還未等到他的方法之前﹐我就找到了MOBILE DJ(P/S﹕就是在購物廣場裡播報)的工作﹐要離開了。那時﹐要離開文具店﹐坦白說心裡還真的有點高興。因為做得有點辛苦﹐除了零零散散的打理工作﹐根本也學不到什麼。老板知道我要走﹐又請我“下午茶”了。
因為自老板第一次帶我溜出去以後﹐偶兒他得空時就帶我到附近的餐室喝茶了。一個中年男人跟剛初出茅爐的小女生有什麼好說的呢﹖奇怪﹐他竟跟我聊他的理想。大學畢業以後他所經歷的事啦等等的。老板是個很喜歡旅行的人﹐所以也說了很多他在外國的見聞給我聽。
他問我新的公司是怎樣的公司﹖在哪裡上班﹖有搞清楚一些細節上的東西嗎之類的。其實﹐後來老板坦承說文具店需要一個教育程度高一點的員工﹐並他也說服我如果愿意留下﹐以後的前途也很不錯的。我也很老實告訴他除了在文具店賣我的力氣以外﹐我根本學不了什麼﹐加上我真的不喜歡那份工。
老板見我堅持﹐就也不再挽留了。說來﹐現在我連他的樣子都忘了。不過卻很清楚記得他曾指著一個有裂痕的茶壺告訴我﹐轉個角度或位置﹐有些缺陷﹐就不見了。從來沒人跟我講過什麼“人生大道”﹐那天聽了老板的一番話﹐覺得他好“行”啊﹗可惜﹐我聽進了那番話﹐卻沒自己細細咀嚼再三思考。因為我發現﹐後來﹐自己之所以會小事都不開心﹐只是因為抓住眼見的小缺點﹐而沒睜大眼﹐轉個彎﹐去看另一個我沒看見的角度。
老板對我的特好現在怎麼想都找不到為什麼的答案。不過﹐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在他那裡聽了很多有趣的故事﹐也曾在他的店裡﹐賺到了一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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