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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公司執行長於6日罕見地發表一封公開信,呼籲唱片業放棄數位權利管理(DRM)技術。
這一封發表在蘋果網站上的信件,標題「Thoughts on Music」(對音樂的一點想法),是Jobs對蘋果iTunes和線上版權音樂發行之前景的檢討。Jobs在信中表示,蘋果是被迫製作出一套DRM系統,以便全球四大唱片公司與iTunes商店合作。
但他指出,替代方法不是沒有。蘋果和其他線上音樂商可以繼續DRM這條路;蘋果可以授權FairPlay技術給其他人;或唱片公司願意提供沒有DRM技術的音樂。該公司顯然偏好第三個選擇。
Jobs寫道:「想像一個世界,當每一家線上商店都銷售以開放可授權模式加密,且無DRM的音樂。在這個世界裡,任何人都能播放從任何商店購買的音樂,或任何商店都能銷售適用所有播放器的音樂。這顯然是對消費者最好的替代選擇,而蘋果會毫不遲疑地接受它。」
Gartner分析師Mike McGuire表示,Jobs的公開信令人訝異,因為蘋果在目前的DRM模式下,已創造出最成功的線上音樂商店。他說:「我認為真正有趣的是,這一家因DRM系統受益最大的公司,基本上正告訴大家:這是個問題,你們必須解決。」
這封信似乎是想平息iTunes Store在歐洲遭受的批評。最近一次是挪威政府將 iTunes Store視為違法。但蘋果的代表否認此信有上述動機。Jobs寫道:「大多數對DRM系統的顧慮起自歐洲國家。或許那些對現狀不滿的人士,應該把他們的精力轉用在說服唱片公司出售無DRM的音樂。」
Forrester Research分析師James McQuivey說:「你必須佩服Steve Jobs;他知道如何吸引注意力和轉移注意力。他把整個歐洲的DRM問題轉向,你要我開放FairPlay?我根本不想要FairPlay。」
Jobs寫道,開放FairPlay DRM技術不是明智的策略,因為蘋果必須公開這項技術運作的秘密,且破壞的方法很可能在短時間內出現。根據蘋果與唱片業者的協議,若發生問題,該公司只有短短幾週的時間修補FairPlay,否則唱片公司將把所有音樂撤下iTunes Store。
針對歐洲當局指控iPod使用者被iTunes綁死,Jobs辯稱任何一台iPod內,只有約3%的歌曲購自iTunes Store。其他都是從沒有版權保護的CD唱片轉檔,並可自由地在電腦和其他MP3播放器之間流通。Jobs寫道:「四大唱片公司為什麼要同意讓蘋果和其他商家,在沒有DRM系統的保護下銷售他們的音樂?最簡單的答案是,因為DRM沒有用,且可能永遠無法有效地遏止唱片盜版。」
McQuiney說,Jobs不願承認,但即使FairPlay也有其限度。購自iTunes的歌曲可以燒錄成CD,然後再轉回電腦,在過程中擺脫掉 DRM保護。多數人都不想這麼麻煩,但這顯示出DRM保護逃避現實的本質。微軟Zune行銷經理Jason Reindorp表示,Jobs的呼籲有點不負責任和自打嘴巴。
Reindrop說:「DRM不一定是壞人。」他強調,被防護內容的價值,是由該技術如何被應用,和銷售內容所採用的商業模式來決定。他說:「DRM促成了許多很棒的模式,如定期付費授權音樂。如果沒有DRM,這些都不可能實現。」
McGuire說,另一群DRM受益者是歌曲作者和發行商。他們不需依賴唱片公司支付的版稅,就能追蹤自己作品的銷售量。他指出,唱片公司高層對這封信的反應可能不好。不過,力倡改革的業界人士也可能利用這封信,證明目前的制度不當。根據<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1月的報導,出席唱片業年會Midem的高層代表,曾公開討論如何利用MP3格式銷售無DRM音樂。
McGuire說:「唱片公司之間的討論,才是真正有趣的談判。」但蘋果與唱片業之間,針對延長iTunes授權的談判,可能業已展開。Jobs的公開信或許是蘋果在下一輪談判的立場。
EMI Group代表指出,該公司一直在試驗如何透過Yahoo Music等通路,銷售MP3音樂,試供應的歌曲包括Norah Jones和Relient K等歌手的作品。但被問到EMI是否計畫推出更多無DRM的MP3音樂,該名代表便拒絕回應。
McQuivey認為,其他唱片公司也可能試驗類似的無DRM音樂,但要他們放棄當初使用DRM的所有合法論據,和不再控告分享檔案的青少年,應該非常、非常困難。
Sony BMG的代表尚未回應Jobs的公開信,華納唱片(Warner Music)和環球音樂(Universal)的代表也沒有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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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DRM?
DRM是由英文名稱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簡化過來,不少人譯作數碼版權管理,是全球四家最大唱片公司:環球唱片、EMI唱片、SonyBMG音樂娛樂集團、華納唱片集團正使用這種技術來阻止日益猖獗的盜版活動。上述四家唱片公司佔全球七成唱片分銷量。
其實DRM技術主要是衝著蘋果公司的i-Tunes而來,當蘋果獲得i-Tunes產品的授權,並在互聯網上合法銷售後,四大音樂公司為保護他們的產品,以防被盜版複製,因此便導致了這種技術的出現,用戶現時在i-Tunes音樂商店購買的產品無法在非授權的播放器,包括其他MP3播放器中播放。
不過,蘋果也有能力改善這種情況,允許用戶在最多五台電腦和一台未授權的播放器上播放受DRM技術保護的音樂。另外,這種技術亦招致不少i-Tunes擁躉所批評,其中,有精通電腦的人更想方設法,一直尋求破解DRM技術之法,因此,四大唱片公司為了保護版權,必須不斷地升級DRM系統,增加被破譯的難度。
不過,有人認為,完全廢除DRM技術後,對於大型唱片公司來說,亦不會有很顯著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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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片工業協會的回應
美國唱片工業協會(RIAA)主席兼執行長班沃(Mitch Bainwol)說,此舉可消除目前樂迷無法用非iPod裝置播放購自蘋果iTune歌曲的技術障礙。他在聲明中說:「我們確信,像蘋果這般老練與精明的公司,可以和音樂界共同玉成此事。」
喬布斯6日在蘋果網站撰文,呼籲唱片公司放棄線上銷售的音樂使用數位版權管理(DRM)防拷保護。他強調,停用這種版權保護技術有助於音樂市場發展。但掌控全球七成多音樂市場的環球(Uni-versal Music)、EMI、華納(Warner Music)和Sony BMG等四大唱片公司堅持,以DRM遏止猖獗的盜版有其必要。
購自iTune的歌曲均受到蘋果專有的DRM技術「FairPlay」保護;購自其他線上商店的歌曲,則以不同版本的DRM技術鎖住,無法在i-Pod播放。
蘋果向來反對授權其他業者使用「FairPlay」,不讓非iPod裝置播放iTune音樂。
分析師認為,唱片公司應從善如流,採納喬布斯的建議。佛瑞斯特研究公司(Forrester Research)夏德勒說:「DRM顯然不可行,因為它向客戶傳遞『我們不相信你』的訊息。」Inside Digital Media公司資深分析師李菲爾認為,拿掉防拷限制可使唱片公司的音樂更廣泛流通。
也有人持不同看法,德意志銀行(Deutsche Bank)米契爾遜說:「我們認為,拿掉線上DRM似乎風險很高,可能扼殺無盜版、純數位的銷售模式。」
由於蘋果iTunes在歐洲飽受壟斷市場的批評,木星研究公司(JupiterResearch )分析師賈騰柏格說,喬布斯的說法是想讓蘋果從DRM議題抽身,把批評焦點轉向唱片公司。也因此歐洲國家對喬布斯的建議反應冷淡,挪威消費者協會資深顧問華特豪斯說,喬布斯似乎想轉移焦點,為蘋果iTunes的問題卸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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