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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9 23:38:44| 人氣20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刺蔣殺手 Pe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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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後,大概六點五十分左右,在人潮洶湧的台北車站地下月台,我遇到曾經刺殺蔣經國的殺手Peter,黃文雄。

因為曾擔任還未播出的公視《尋找蔣經國》紀錄片的企劃,我們曾經訪問過他。一九七○年四月二十四日,當時三十三歲,在美國康乃爾大學讀博士班的黃文雄,於蔣經國第五次訪美時,在紐約中央公園旁的廣場飯店,開槍刺蔣。子彈打中旋轉門,蔣經國在保鑣簇擁下毫髮未傷,黃文雄則當場被警察壓制在地。

黃文雄在接受訪問時說:「前一天我和我妹就到Plaza hotel偵察地形,那天蔣經國要在那演講,槍放在我妹妹的手提包,靠近旅館時她把槍交給我。那時蔣經國車子進來,走向入口旋轉門,我就拿起槍先往那邊衝。這裡我要解釋,對我們來說刺蔣會用到武器,但整個事件我們最關心的是他的政治意義。所以既然要注重政治意義,所以第一不能打到不相關人,不然對運動會有傷害,這樣一來就要盡量接近,不能遠遠地打。所以那天我其實已經衝到離他很近之處,我舉起手槍時有個美國警衛很機警,他在空中跳過來雙手把我拿槍的手托起,就打高了,蔣經國就進入旋轉門了。至少在政治考慮下不能傷害無辜必須很接近,但如此困難度就高,另一方面越接近槍法高低就不是很重要因素。」

黃文雄與參與密謀的鄭自才被起訴,保釋金高達二十萬美元,但在極短的時間內即被湊足。

他曾說:「槍擊事件後台灣在美國的人就組織起來成立救援基金會,目的是籌律師費保釋金。那時出去的學生都靠獎學金,有些人還要省下獎學金寄錢回家,所以大多留美學生都蠻窮的。那時我和鄭自才的保釋金共十九萬美金,那是1970年的。美國有家報紙說創了紐約市法庭紀錄。因為我請到三位很好的律師,都是替政治犯辯護高手,保釋金訂得很高,他們以為說湊不出來,結果還是湊出來了。因為我讀的康乃爾是長春藤聯盟的,很多校友在華盛頓工作,有好多人來跟我說美國人認為大家湊那麼多保釋金很意外,等於是一場民調,雖然對象是台灣出去的比較優秀的學生,有人叫做布衣菁英。我們都知道那時沒民調,不知道雙十國慶下有多少人是真正忠實國民黨的。有關捐出保釋金的事,等於是民調。我個人看法也是一樣,雖然我開槍很戲劇性,但其實我認為那場非正式民調對國民黨衝擊比什麼都大。

我從頭就沒有想要坐牢,所以我放了不少煙霧彈。比如說很多本國外國人幫我寫信給法官,其實那只是煙霧彈。那時FBI跟我跟得很緊,所以我早就對那事情有防範。美國那裡地方大,很多人在鄉下土地就是七百英畝,所以我會到朋友農場去滑獨木舟釣魚,最後還是出去了。我用這樣鬆懈他們,尤其他們看我有那麼多人替我寫信。這都是為了將來走入地下。

走入地下的原因很清楚,那時美國雖然一方面主張民主自由,甚至把此強加給其他文化,卻在各地扶植獨裁政權。我們知道那時國民黨政權的大老闆是華盛頓,對我來說這有道德一致性問題,既然我反越戰同時也覺得國民黨的正當性,和對台灣的高壓統治,讓我有理由向小夥計開槍,那我為何要去做大老闆的牢?這有原則上的大矛盾。所以從交保一開始我就一直籌畫怎麼消失。」

之後兩人棄保潛逃,黃文雄在海外流亡二十六年,直到一九九六年才回台。當時刺蔣的Peter,差不多就我現在這個年紀,三十六年過去,在台北車站的地下轉運通道,我遇見當時的殺手,看來極為平常的一般人,儒雅溫文。

為什麼要刺蔣?他的解釋是:「對刺蔣事情很多人問我說後不後悔?我想我會說我不後悔但很遺憾。重點在遺憾,因為世界人權宣言有段話說為了不使人民鋌而走險進行反叛,有必要在制度上保障人民基本權利,這樣人民才能以民主方式抗爭鬥爭來改革社會。從這觀點來講,我從事人權運動就是使台灣人權更好,不需有人被迫做我當年要做的工作。」

小夥計蔣經國走了,殺手也老了。當年如果他一槍斃了小蔣,不知道現在的台灣會是什麼樣的光景。

假設性問題,永遠無法被回答。

「我和朋友七點約在誠品,要先走啦!」頭髮稀疏,戴著眼鏡,已經69歲的Peter對我微笑。他轉身,曾經中過風殺手背著小背包,緩緩走向湧動的人潮,消失了蹤影。

台長: 亞克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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