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友愛亞12月6日在「人間」發表〈心事上臉〉,歡喜述說臉書(facebook)上的友人無遠弗屆,相濡以沫一團和樂;看來彷彿是新世紀新共和國裡的理想家庭。讀著讀著,不覺臉影幢幢,興起也來寫篇近期與臉書糾結的心事告白。首先想到文章的篇名,隨之也想起久無音訊的小說前輩水晶先生。上世紀六0年代,水晶那篇〈沒有臉的人〉傳誦一時,歷時四十餘年而盛名不衰。近幾年臉書狂潮席捲大半個地球,像我這樣至今未加入弄潮兒之列者,的確可謂「沒有臉的人」。然而沿用前輩篇名,恐會惹來文友掠美之譏,還是稍作調整吧。腦袋裡幾條神經轉了轉,「不要臉的人」豁然蹦出。嗯,這篇名似乎比前輩那篇更契合眼下實況,我的心立即好歡快的對著頭頂的大腦道了一聲:「讚」!
——真的「讚」啊;我何止是「沒有臉的人」,根本是個「不要臉的人」。——
我之成為「不要臉的人」,若要細說從頭,彷如從我雲林故鄉注入台灣海峽的濁水溪口往東溯源至海拔三千多公尺的合歡山頂,長途跋涉難免冗長而費時,暫且看看溪口周邊的海景,哼唱幾句雲林二崙人的小曲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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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個多月前,有個文友設宴晚餐,座間十人涵蓋老中青三代,紅酒佳餚歡聚三小時。為了回饋主人遠路而來,席間說了一些類似猜謎遊戲的星級笑話,並囑在座諸友切莫外傳,以免侵犯著作權。哪知其中一友以為這囑咐也算笑話一則,立時笑向對面的青年學生H說:「有什麼關係嘛,你回去就上臉呀,先把橋慢慢搭好…。」她這一說,引得左一句右一句爭相說臉,興奮得一雙雙筷子擱在桌面忘了舉起。坐我右手邊的中年詩人C,於是以他的學者身分舉起手道:「現在我來統計一下,我們在座十人,除了我之外,沒有上臉的請舉手。」眾友霎時靜默下來面面相覷,睜大眼睛看著另一舉手的人;那個人啊,就是我!
C欣欣然拍著我的肩頭道:「只有妳和我是同一國的,我們並不孤單。」坐我左手邊的散文家F立即轉過臉來,以戲謔的表情對我們兩人笑道:「但這顯示你們老啦,落伍啦,上臉是流行,跟得上流行才年輕呀。」我老神在在答道:「老不老,不是用上臉來決定的,落不落伍,也不是用流行來區隔的。即使是老而落伍,如果不求人不犯法,也不必感到羞恥呀。」
我一說完,主人舉起杯來打圓場道:「來來,喝酒,喝酒!」——似恐兩岸就要對打。
喝了酒,老中青又熱絡舉起箸來品嚐川揚名菜。「文思豆腐」端上來時,H圓溜溜的眼睛瞪著我說:「可是臉書上真的有個季季耶,我以為真的是妳,一看到就去按個讚,後來才發現那個季季根本是另一個人。妳如果去上臉,那個人就不好意思冒用妳的名字啦。」其他人亦附和說,他們也看到了「季季」,按了「讚」卻都無回應,心想「季季怎會那麼傲慢?」進去查看她的基本資料,才知彼「季季」是個年僅十七歲的女學生…。
剛拿到花甲執照的F又以戲謔的表情睨著我笑道:「哎喲,人家可真是年輕啊!才十七歲呢!」我也回以戲謔的表情睨她一眼:「哎喲,難道妳沒年輕過?」老中兩代於是齊聲笑道:「是啊,是啊,我們都年輕過!」三個青年學生不便附和,默然而尷尬的笑看我們口角春風。——凡間生命莫不由幼而壯,由盛而衰,誰的路都是一樣的。
我一向是被人說老不惱怒,被笑落伍不自卑,看人十七歲青春盎然亦不羨慕。
臉書上有個「季季」這件事,半年多前就有幾個朋友輾轉相告。我並不以為意。畢竟我不曾為「季季」這筆名註冊登記,在法律上沒有專利權;你上孤狗家敲上關鍵字,「季季紅」「季季欣」「季季報」不絕如縷…。至於臉書上那個只有十七歲的「季季」,我只能說絕不是我;「她」在臉書上的發言等等,肯定是與我無關的。然而「不要臉」的困擾每日無止,不容否認也至今未能擺脫。
我有兩個伊媚兒信箱,幾乎每天都會收到識與不識者來信邀我加入臉書,內容無非是你有四十二個朋友在臉書找你;本周你有八個朋友將要過生日;你的朋友最近拍了一些很美的照片,你在臉書可以看到更多更精采的;你的朋友彭大海將要出版本世紀最經典的小說,現在先傳第一章的第一段給你欣賞;甚至還有臉貌近似的Fuckbook混淆其中……。一切直接的宣告,赤裸的語言,誇大的宣傳,水仙花的自我,五顏六色的影象,全都穿門越戶不請自來。我使用電腦雖已十年,一直有意的讓自己停留在簡單的基礎階段,不知如何防堵這些訪客,只能費時費神去殺掉那些冰冷的臉。
網路世界確實無奇不有,誰都能隨興各取所需;電腦於我則只是一種生活工具。每天早上打開它,看了信箱之後瀏覽一下新聞及各報副刊,其餘時間不是專心寫稿就是忙著看稿,都需保持完整的思考;哪有餘暇去臉上與人閒聊,宣告本日生活瑣訊,或汲取一些可能真的偉大卻對我無用的資訊?(就如299或399吃到飽,只是讓你吃太飽且吃得太胖…。)——有時接個無聊人的電話都可能中斷思考半小時,何況臉上那諸多也許會讓人耽溺半天的閒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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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父母的大孩子,從小接受的教育是誠實和務實:「愛老實,袂講白賊話」;「愛做有用的人,袂做無路用的代誌」是父親常掛嘴邊的話。父親已去世多年,他的話早已化入我的血肉,年長之後更不想做「無路用的代誌」;甚至電視也已三年沒有開過(不知壞了沒),其他種種娛樂更沒時間耽溺。闢如今年評了將近二十個文學獎,長篇、中篇、短篇、散文,像個讀稿機從一月讀到十二月初,連創作的閒暇都沒有(僅寫了五篇約定的書評和一篇散文)。如此緊迫繁忙,每天打開信箱還得費時去殺那些臉書來信,真覺無趣又無奈。讀文學獎稿件和自己創作的意義固然有別,讀到有才華的新人作品仍是滿心歡喜的,犧牲自己的創作也還值得。如果犧牲創作去上臉,似乎太對不起自己。一個出版界的朋友告訴我,「臉書」最具體的功能是「賣書」;臉友讚來讚去,粉絲團越讚越大,銷量立時激增。一個新聞界友人說,上班時間很無聊,隔個半小時上去和臉友聊聊就覺輕鬆多了。還有些文友則像愛亞在〈心事上臉〉裡說的,一個人在家時,入了臉書便有許多近悅遠來的朋友,「孤寂落寞就都離去了。」……。
但我仍然站在臉書門外,無意芝麻開門。
我珍惜生命裡所有剩餘的時光。如果不必讀稿,我只想專心的創作。如果一時不想創作,那寶貴的閒暇時光我只想安靜的看書。我從不覺得孤獨等同於寂寞,亦不覺得一個人在家寂寞,因為每一本書裡都有生命,各種生命的臉在眼前移動,各種生命的言語迴響在身邊。他們可能和臉書上的許多人一樣居於地球的極遠之處,但我在書裡和他們相遇時,他們是那麼近的在我的手中,讓我看到爬山,行走,耕作,划船,擁抱,親吻;聽到交談,呼喚,唱歌,哭嚎…。
所以,我只看書,不上臉書。
這是選擇題,而非是非題。
希望臉書的友人諒解這「不要臉的人」的告白。
與我同一國的詩人C,想必更能理解這告白的真義。
2011年12月26日《中國時報》人間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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