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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7 09:15:08| 人氣16,718| 回應1 | 上一篇

路霸(50)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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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權力推辭又卸責

滋長路霸侵權土地

法令規範無法喝止

無恥路霸不法擺爛

永無止盡輪迴訴訟

綑綁民於司法程序

法令不彰惡霸跋扈

破壞社會殆盡秩序

經歷刑事、民事漫長訴訟

雖然獲得最後勝訴

但是路霸們無權占領土地的問題

就此解決了嗎?

重頭戲才即將開始!

因為只領到一張法院拆除違建的..

「許可證」

違建物仍持續在王八段4447號土地上

問題還是未解決…!

路霸們會因法院判決而拆除違建嗎?

不會路霸至始至終以擺爛姿態來抗爭!

T市府和國有財產署會協助拆除違建嗎?

不會樂觀其成,過程不參與!

違建沒拆除芭樂市稅務局會課稅嗎?

確認後繼續課稅

芭樂市政府「建築管理科」

會因法院判定而拆除違建嗎?

不拆除以依緩急次序為藉口!

若要拆除違建就得再向芭樂市地院

訴請「強制執行」!

什麼是「強制執行」?

法院依判決的內容執行討債還地!

但是執行法官有辦法迫使路霸們

自動拆屋還地嗎?!

推測擺爛的路霸們

「沒有知錯能改的觀念」不會自動拆除!

為了執行拆除任務執行官

最後會轉向要求債權人

「代墊拆除費」和「自理拆除」

兩層樓房和車庫,

否則駁回!

所以

真正傷財又費神是我

「拆屋還地」這場戰役我是..

輸家!

因為

為數不少的代墊拆除費

事後雖可向路霸追討

但是這些債務又得回芭樂市地院

訴請追討?

果若路霸們持續擺爛不理應

不就又得再次向地院訴請

強制執行!

沒完沒了的「訴訟輪迴程序」..

真令人無奈、沮喪!

感嘆

司法的程序總是像迷宮

不斷在訴訟的關卡打轉

到不了公平正義陽關道

不斷撒錢訴訟也換不回

應有公理和尊重!

無奈

良民總是被壓榨的弱勢族群

公權力永遠針對守法公民「而為」!

因為

芭樂市政府-市公所-

已過半個世紀還是無能力過戶

芭樂市政府「稅務局」

逐年漸增的稅金

繼續課稅

芭樂市政府「建築管理科」

卸責不拆除

繼續瀆職

不解芭樂市政府

既然沒預算為何又要強制徵收土地?

徵收後又沒善用土地以致被侵權占用

尚冠冕堂皇向沒過戶地主徵收地價稅?

芭樂市市政府的作為

跟土匪作風有何差別!

這場戰役

路霸們和芭樂市政府

才是真正的

贏家!

待續….

備註1

拆屋還地的起由是

芭樂市政府!

因為規劃道路徵收土地是

芭樂市政府「都市計畫局」!

因為財政困乏無力過戶、提議「捐贈」是….

芭樂市政府「市公所」!

因為未善用土地遭竊佔違建不執行拆除

芭樂市政府「建築管理科」!

因為向沒過戶地主討稅是

芭樂市政府「稅務局」!

芭樂市政府的「公權力」

讓人驚覺是針對守法公民「而為」

難道不是嗎?!

(PS:檸檬子無黨派就事論事

勿將檸檬子塗上任何政治色彩)

備註2強制執行實例(轉載周刊報導)

本刊接獲一名80多歲老婦人投訴

指其位於山坡地透天厝得車庫、建物

因上方鄰居建3樓及駁坎(擋土牆)等違建導致

車庫安全破壞、建物地基下陷雙方對簿公堂,

老婦在一、二審勝訴狀況下

要求鄰居必須將違建物拆除

但是鄰居不僅不配合更仗勢其配偶是法官

對她濫訴民、刑事30多案讓其身心飽受霸凌

9旬丈夫至今仍不得安寧  

老婦表示1999年時她以高等法院確定判決

申請「強制執行」要求鄰居拆除違建

鄰居辯稱若要拆除擋土牆恐危及水土保持

須向工務局申請山坡地雜項執照

先補強確認安全後才能拆除

但新工程局告訴鄰居從汐止林肯大郡

921大地震後不發山坡地雜項執行照

所以執行上有困難!

鄰居的法官太太屢次用丈夫名義具狀

稱因無法請照要求執行處進行調解

但所提出的和解條件卻是

難以確認所有權人的平面車位

來交換老婦有權狀登記的合法車庫

因此老婦無法接受!

負責執行的司法事務官居然反過來要求她

「限期5天要為債務人取得雜項執照否則駁回

老婦很憤怒認為官官相護

因此具名向司法院檢舉司法事務官

指其利職務上權力圖利債務人

侵害她的權益且後來工務局

也發函執行法院即依法核發執行照

並無不發山坡地雜項執照之事

詭異的是當老婦遞出檢舉函給司法院後

鄰居太太(職業法官)竟在同一天

從法院郵局寄掛號信給她和執行法院

稱先生從未拒絕請照

會在一周內自行申請執照,不過屢屢拖延

鄰居更因公務員故意刁難不請執照為由

提訴願最終遭訴願委員會駁回

但鄰居仍不願意善罷甘休

陸續再對老婦提告30多案

更不斷向執行處法院提出異議

整起案件迄今已延宕6

雖然鄰居的司法動作幾乎全盤皆輸

法院執行處也依強制執行法第22

要求鄰居:「債務人顯然有履行義務

故意不履行,命其提供擔保品否則拘提」

但是鄰居仍不從!

結果法院執行處竟要求老婦替鄰居

先代墊金錢拆除違建,

老婦原本拒絕

結果法院「駁回老婦強制執行的申請」

老婦無奈之下替鄰居代墊拆除費

新台幣500萬元拆除工程才能進行

老婦指出法院要求她代墊執行違建後

先囑託「土木技師公會」鑑定

並提出補強及拆除建議

再命她委任「專業技師」確認

可維護債務人結構安全

及剩餘擋土牆的穩定

核可後通知雙方當事人依設計施工

沒想到鄰居又發動濫訴

對老婦提告民事、刑事等公訴、自訴

只是皆遭駁回

鄰居又對鑑定技師、拆除隊、地政事務所

執行事務官、執行法院等提出民事及國賠告訴

讓無辜公務員、公務機關因經手案件

無一倖免上法院

老婦認為鄰居侵害當事人權益

嚴重浪費司法資源

更拒絕償還老婦代為執行墊付的500萬元

讓她必須再提告追討!

她與丈夫年事已高剛換人工髖節尚未恢復

卻仍需奔波往返法院令人苦不堪言!

老婦表示她只是一般的民眾

無法對抗擁有龐大資源的鄰居

希望透過自身遭遇

呼籲司法必須加以改革

以免有更多民眾受害!

 

針對老婦指控鄰居做出回應如下:

所有房屋施作駁坎等違章皆是

我的房屋前前手民國78年興建

經與管委會主委與副主委居中協調

當時與老婦達成協議

以新台幣100萬元達成和解

當時100萬員超過車庫價值

已可以買當地小公寓一戶

老婦違反和解協議書向我提告

法院判決須拆除違章駁坎

因拆除違章駁坎有危險「我放棄執行」

老婦將違章駁坎上方與後方合法建物一併拆除

我依法向地院提出民事、刑事告訴

以保護我合法財產何錯之有?

我沒有利用司法資源所以才不斷提出告訴

若無不公不義的事我不會如此行

我在台中每次上台北皆需一整天

所花費的時間成本超過新台幣1萬元!

備註3

路霸長篇小說暫且停筆至第50集「贏家」

檸檬子不是編劇家也不知結局會如何?

但是會持續完成路霸長篇小說

本篇特別開放留言專區

期盼各位「精英」針對路霸小說內容

提供建議和看法!

再次謝謝各位讀者對檸檬子的支持!

在回訪中

發現各位格主的部落格非常精彩

有獨到的見解和了得的文采

此篇留言板供給優秀格主們

盡情發揮文采或專業見解

也可簡述介紹自己最新的文創!

檸檬子不畫蛇添足在版面上回覆

但會回訪推文!

再次邀請才華洋溢的格主們蒞臨

在留言區內留下精彩的筆跡!

台長: 檸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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檸檬子
特此聲明
由於詐騙猖獗...
檸檬子沒有代言任何商品
也沒有進行任何商業活動
更不會私下密聊
特此聲明
請好友提高警覺,以免受騙上當
謝謝各位好友支持!
新年快樂!
2024-01-24 14: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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