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左營區明德國民小學 學生請假單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請 假 人 | 班級 | 年 班 | 聯 絡 人 | 姓名 | | |
電話 | | |
姓名 | | |
手機 | | |
請假類別 | □ 事假 □ 病假 □ 喪假 □ 公假 □ 其他( ) | 證明文件 | □ 師長證明 □ 其他 □ 醫院證明 □ 無 □ 家長證明 | |
請假日期 | | |
請假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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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 假 須 知 | 1.所有請假均須由家長或監護人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課論,續假亦同。曠課達三日以上者,學校即依「中途輟學學生通報」之規定,通報教育局進行追蹤處理。 2.學生因偶發事故或在家生病不能來校,請家長或監護人於當日上午8:30前電話聯繫級任老師請假;或電話聯繫5811853#各教室分機代為請假,待返校後再行辦理請假手續(病假三日以上須附就醫証明)。 3.請假二日以上與月考時間之請假特殊規定: 事假:非特殊狀況,先行報備核准。病假:家長當日來電,三日以上須附就醫証明。喪假:需持有學生家屬之訃聞或死亡證明。月考請假,經核准後,另由任課老師准予擇日補考缺考科目,其成績計算依據本市學生成績評量辦法處理。 4.學生請假二日(含)以內者由導師核准,二日以上由學務組核轉教務和訓輔主任、六日(含)以內者需呈校長核准。 | |
申請人 | 級任導師 (請假二日內) | 學務組長 (請假二日以上) | 教務主任 訓輔主任 (請假三日以上) | 校長 (六日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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