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一開始,卜戴倫(Bob Dylan)對著鏡頭說:「我在回家的路上。」一貫的沉實語調,努力地思考的模樣,有時候真的不知道他是不是在故弄玄虛。如何理解這句話呢,還是換另一個問題,如何理解這個人呢。
當然,卜戴倫不是三言兩語就能夠打發掉的人,這個人未免太複雜了。他需要的不單是表達,還需要別人的理解。馬田.史高西斯(Martin Scorsese)花了足足三個半小時去描劃卜戴倫二十五歲前的思想肖像,可以想像,史高西斯前前後後下了不少的功夫。劈頭一句我在回家的路上,已夠人想半天了。
馬田史高西斯拍的卜戴倫紀錄片叫No Direction Home,取題自卜戴倫的歌Like a rolling stone。一般人都會將「家」和安樂窩,避風港,父輩,傳統,回歸等等作出聯想,而對於卜戴倫來說,「家」彷彿是不存在似的,無法抵達的。他注定了無依無靠,永遠生活在路上,只可以成為一塊滾動的石頭,一個完全的陌生人,一如凱魯亞克(Jack Kerouac)小說《在路上》中的傢伙。
卜戴倫出生在美國明尼蘇達的一個小鎮,自小學習結他和口琴,後來升讀了明尼蘇達大學,但他一直沒有上課。對卜戴倫而言,民歌手活地.居里非(Woody Guthrie)才是他真正的老師,不可缺少的效法對象。為此,他成為了在路上的垮掉的一代(Beat Generation),拋掉書本,走上公路,口袋裡只有十元美金,目標就是東岸的紐約,因為活地.居里非在紐約:
I’m out here a thousand miles from my home,
Walkin’ a road other men have gone down.
I’m seein’ your world of people and things,
Your paupers and peasants and princes and kings.(Song to Woody)
卜戴倫說:「我在回家的路上。」活地.居里非成為他離家遠走的理由,道理是簡單的,正因為離開了,才需要回來;也因為流浪在路上,才需要找方向。在紐約的前衛藝術之都格林威治村(Greenwich Village),卜戴倫混了一段很短的時間,立時脫胎換骨,人們都以為他是再世浮士德,將靈魂出賣了。事實上,紐約的自由風氣正是他一直嚮往的。小鎮少年戴上了圓圓的帽子,一把木結他,一個掛在脖子上的口琴架,放聲就唱。可以想像,他的大學是煙霧迷漫的咖啡館,他的同學是詩人、作家、歌手和音樂人,他要盡快完成基礎的學習階段,好開始更高層次的一課。當初,活地.居里非是他離家的理由,現在,他肯定不是離家的唯一答案了。
卜戴倫努力地模仿活地.居里非,只有這樣,他才能找到說話的方法,自身和外在世界溝通的語言,還有觀看的視角。他們二人所持的立場是批判性的,政治性的,社會上的不公平現象舉目可見,每一個人都感受到看得見,正因如此,卜戴倫和社會群眾就有了溝通的暗語。在戰爭的年代,他可以唱出十分明白的Masters of War,好像鋒稜銳利的匕首和投鎗,也可以唱出Blowin’ in the wind,相對地曖昧的,彷彿是唱給交心的朋友的歌謠:
Yes, ‘n’how many ears must one man have
Before he can hear people cry?
Yes, ‘n’ how many deaths will it take till he knows
That too many people have died?
The answer, my friend, is blowin’ in the wind,
The answer is blowin’ in the wind.
答案老是不確定,方向總是不明確,這是卜戴倫的本性,他不會輕率地放下判語,他不求解答,他知道舊的答案只會成為新的問題,所謂答案,不要好了。在另一首歌中,他說出了他對新事物的想求,最後一節是這樣的:
As the present now will later be past
The order is rapidly fadin’.
And the first one now will later be last
For the times they are a-changin’.
作為年輕一代的民謠詩人,他的情歌如Don’t think twice, it’s all right和It ain’t me, Babe都是無可比擬的,情歌中的主角沒有憤怒,只有失落和嘆息。1965年,他唱出了最後一首民謠歌曲:
Hey! Mr. Tambourine Man, play a song for me,
I’m not sleepy and there is no place I’m going to.
Hey! Mr. Tambourine Man, play a song for me,
In the jingle jangle morning I’ll come followin’ you.
然後,風格轉變了,他拿起了電結他。鏡頭一黑,紀錄片的上半部完了,然後整個下半部都在處理1965和66年間卜戴倫的風格轉變問題。他拿起了電結他,台下的觀眾鼓噪、喝倒采、謾罵。「卜戴倫走商業路線了嗎?」有人想拿起斧頭砍掉電結他的線,有人漲紅了臉,忿然離開,也有人不知他葫蘆裡賣甚麼藥。
其實,卜戴倫在回家的路上,如果公路61是從前離家的路,重訪公路61就是回家的意思。他厭倦了嗎,厭倦了社會運動,厭倦了抗議歌曲。不,他厭倦了千篇一律的濫調。彈木結他,吹口琴,唱抗議歌,只是聽眾加之於卜戴倫的既定形像。現實中的他只是一個坐立不安的大孩子,一個樂於嘗試新事物的搜索者。當他知道一個階段的工作完成了,他急於開展另一個新的領域,他知道,一種詩意的搖滾不是沒有可能的。
他從不設想既定的聽眾,反正他的聽眾有太多的選擇了,The Beatles、The Rolling Stone、The Who、Beach Boys……卜戴倫只為自己而創作,回家的路有許多,他並不走聽眾設下的路,他喜歡怎樣就怎樣。卜戴倫是一塊滾動的石頭,滾動是不定的動作,石頭是頑固的,滾動的石頭拒絕別人扭曲它的本性:
How does it feel?
How does it feel?
To be on your own.
With no direction home.
Like a complete unknown.
Like a rolling stone?
「我在回家的路上。」總有一天,我們再也看不見卜戴倫的身影,但我們會邊走邊唱他的歌,並且在沿途發現了許多路。路就是步行的證據。
(刊登於《成報.筆鋒》200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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