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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05 16:45:49| 人氣63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俏鬍子逛世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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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c: 皇冠叢書)

其實台長這學期的成就除了訓練出一位台北市英語演說冠軍以外,
另一項成就就是連啃六本比爾.布萊森(Bill Bryson)厚厚的遊記。
這六本書分別是:《哈!小不列顛》、《一腳踩進小美國》、《請問這裡是美國嗎?》、《歐洲在發酵》、《別跟山過不去》和《澳洲烤焦了》


我承認剛開始我對這個作者完全沒有好感,根本不想拿他的書起來翻,
什麼《哈!小不列顛》《一腳踩進小美國》的,看到書名就令人不爽,
和我們居住的彈丸之地台灣比起來,
英國算是個幅員遼闊、美國大到自成一個宇宙了耶!
在台長排除成見、仔細拜讀之後,才發現作者本人並沒有藐視這些國家的意思,
而是出版社把書名弄擰了,自以為譯得很俏皮,實際上是不倫不類!
《哈!小不列顛》原來的書名叫 Notes from a Small Island(在小島上做的旅遊筆記),
取這個書名是因為,相對於作者的祖國美國,英國當然只能算是個小小的島國呀!
《一腳踩進小美國》原名叫 The Lost Continent,
意思是美國是個「迷失的」大陸,為了經濟發展而犧牲人文景觀,如同迷失人生方向一般;
取個和原意完全不搭軋的書名,出版社真是「瞎」到一個不行!
台長認為書名取得比較有抓到作者的寫作精神,而又不失俏皮的是《別跟山過不去》,
此書原名雖然是 A Walk in the Woods(林中漫步),不過內容講的是到阿帕拉契山健行的辛苦過程,所以書名反倒取得很貼切。


就因為這幾個很機車的書名,害我一直和布萊森的作品擦身而過
直到半年前到澳洲旅遊的前夕,想到要借住 Kathy 媽媽家
好歹我也讀點書,免得吃飯的時候,兩人除了研究盤子的花色以外就沒有別的話題可講
(這是個絕妙的主意,尤其在我發現Kathy只用白色餐具以後。)
我在書店翻了翻《澳洲烤焦了》,似乎不錯,就買了。
回家看到第一篇序,差點沒把書燒掉!
是國內文壇大哥大寫的,可是他那篇序把我對他的所有的敬意完全抹除了!
根本沒去過澳洲,便自以為俏皮地說了澳洲是外星人住的地方,
我看他才是狀況外外到外太空去了!(He's spaced!)
總之,大家不要看到序寫得一團亂就錯過一本好書唷!


台長一拿起布萊森的書,就放不下了
因為精彩絕倫!
由於他自己學問淵博,所以除了描述美景,他總會告訴你他到某個地方旅遊是因為那兒曾在歷史上發生過什麼事件、或住了一位名人等等(他是學政治的)
在深度探討文化現象的同時,他又會無厘頭的插進一堆白爛笑話,讓台長笑到不停地抹眼淚,
當你以為所有的搞笑花招都被用盡的時候,
他總有辦法 reinvent himself,重新想到一種害你笑岔氣的賤招。
很少有暢銷書的作者能夠成功地贏得鐵齒台長的認同,
布萊森是少數能讓我心悅誠服的一位!


在澳洲,我和 Kathy媽媽一起去逛書店的時候,
她找了一本「偉大的濱海公路」的畫冊給我看,說:「這兒好美喔,真希望你能去玩。」
台長一看是位於澳洲東南岸,便問她:「澳洲有一個總理有一天在海邊遊泳,結果游一游就沒再回來了,是這裡嗎?我記得就是東南岸。」
Kathy媽媽驚訝得下巴差點沒掉下來,因為澳洲年輕人多數不知道這件事。
而台長不僅知道這件事,還背得出總理的名字 Harold Holt,失蹤時間是 1967 年。
旁邊一位三十出頭的男人,聽了我們的對話,用趴搭、趴搭的雙脣(因為他的下巴也掉下來了)驚呼:「妳怎麼會知道這種事?我是澳洲人都不知道,虧我還是做旅遊業的咧!」
因為你沒買布萊森的書呀,嘻嘻。
台長當然不會笨到告訴他們我是在哪兒看到的,就讓我的崇高的「神樣」永留澳洲佬心中吧!



PS 1 : 裴勇俊叫「勇樣」,所以台長自封「神樣」。


PS 2 : Harold Holt因為反美,所以他失蹤時還有人謠傳是被美國中情局幹掉的,不過瞭解澳洲海浪險惡的人咸信是單純的溺水事件。話說回來,一國的元首跳下海之後,就一去不復返的感覺還真怪,換成一個你叫得出名字的總統試試看。











台長: 天婦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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