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c: The Jabiru Press)
一個殺「人」無數……不,正確地說,他殺的是警察;
一個殺「警」無數的叢林大盜,在澳洲卻被當成民族英雄般崇拜著,
連童書(如圖)下的標題都是「英勇的奈德凱利」(Bold Ned Kelly)
我覺得這字號人物只有咱們民間行俠仗義的廖添丁可以相比擬
為了瞭解他的生平事蹟,
我特地跑到他被處死的「舊墨本監獄」(Old Melbourne Goal)去做了一番研究。
十九世紀,愛爾蘭因為馬鈴薯欠收成引發飢荒,
人們紛紛往美洲、澳洲等新大陸移民
凱利的母親便是在這種情況下移居南澳。
她受到凱利的父親的熱情追求
當時家人們都很反對這門親事,因為凱利的父親是個被流放到澳洲的罪犯
不過母親不顧家人的反對,和他私奔到墨爾本。
事實上不論是凱利的舅舅們或父親都是慣竊、常常進出監獄
因此凱利從小就被灌輸了「警察是我們的敵人」的觀念
他從小聽的床邊故事淨是些司法審判不公,或犯人在獄中受到的虐待等變態情節。
父親於凱利十二歲時過世
留下六個小孩,他排行老大,底下有三個妹妹、兩個弟弟
這兩個弟弟後來也加入凱利的盜匪組織,「凱利幫」(Kelly Gang)
俗話說「細漢偷拔噗,大漢偷牽牛」,正是凱利的最佳寫照
他從十四歲開始偷雞摸狗、十六歲時正式加入幫派組織
因為騎贜馬之類的小罪行時常進出監獄
有一段時間,凱利企圖嚐試過正常人的生活,當個採石頭蓋房子的工人。
他蓋的房子現在還在,是凱利的紛絲們朝聖的地點。
有一天,凱利的弟弟 Dan被懷疑偷馬
警察到凱利家逮捕他時,和母親起了衝突
母親也是「赤查某」一枚,抄起鏟子就和警察扭打起來
混亂中,凱利開槍打傷警察的手腕
母親入獄,凱利和弟弟則開始正式的逃亡生涯
凱利和幾個同夥,也就是所謂的「凱利幫」躲在廢棄的礦坑中過活
警察為了追捕他們而和他們引發槍戰
凱利幹掉三名警察。
凱利幫在鄉間獲得民眾的協助和支持,因為他們也覺得警察是擾民的亂源(受愛戴的原因之一)
這可能是因為澳洲是個由罪犯建立起來的國家,每個人多少都有一、兩個祖先是犯人。
民眾常向凱利幫通報信,因此往往在警察趕到前,都能順利脫身
於是警察改變他們的策略,換下制服喬裝平民,兵分兩路往凱利的藏身之處逼進
機車的是,由於沒穿制服,無法辨認彼此的身份
兩派警察竟然互相對老同事開火
而凱利幫老早逃之夭夭!
這個烏龍事件成了民眾的笑柄。(受愛戴的原因之二)
凱利幫的跑路費主要來自於搶劫商人或銀行
他們抓了商人或銀行職員後,把他們當人質,帶著逃亡
詭異的是,人質們並沒有受到虐待,而是被當成朋友
凱利會表演馬術娛樂他們,食物和啤酒也源源不絕的供應(受愛戴的原因之三)
過一陣子,警察又翻新花樣
這次是派一個凱利的兒時玩伴混入凱利幫中臥底
另一方面則借重原住民追蹤獵物的技術,尋找凱利幫的藏身之處
凱利幫的身份在英文裡叫 bushranger,字典翻譯成「叢林居民」,其實我覺得他們應該是「叢林大盜」,在山野間來去自如、擅長躲藏
凱利幫發現兒時玩伴的背叛事實
到他家大開殺戒,和警方展開一場殊死大戰
警方從外地派來一支精良的特遣部隊,藉以殺進山大王的賊窟。
(警察代表著公權力,凱利幫只是一干土匪;可是為了逮捕他們,得動用原住民狩獵者和精良的特種部隊,這不是很諷刺嗎?)
其實在這之前,凱利已經花了一段時間研究如何使自己「刀槍不入」
他最後使用的方法是,把耕田用的犁熔化,打造成盔甲來防身(如圖)
當警方在森林裡和凱利幫成員激烈地交戰時,
身邊不知不覺地出現了一個「鐵巨人」,一下子便開槍撂倒好幾個警察。
特種部隊豈是浪得虛名,
他們詳細觀察這名「鐵巨人」,發現全身上下唯一的弱點就是腿部(腿部包鐵皮跑不快,所以沒有包)
於是朝他的腿部開槍
一代梟雄被活逮,結束他光榮的滅警生涯。
其實警察要殺是殺不完的,七、八個暴民要和國家機器對抗,真的有點「螳螂駁車」的意味,他們能和警方僵持近十年,而且殺了比他們自己人數多很多的警察,已經算很厲害了。(受愛戴的原因之四)
接著就是養腿傷、接受審判
1880年10月,澳洲最有名的叢林大盜奈德凱利被處絞刑,得年26。
他臨終的遺言只有一句:「Such is life.」(人生不過如此。)
被處死時,他的母親在隔壁女監洗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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