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南方常見的早上喝粥的地方:沿大街左轉,拐入小街,街邊一粥檔。粥檔臨街一間大房,大房用大格子透明玻璃隔開,裡面支大鍋做粥,外面散放十來張可圍坐四五人的簡易圓桌,供來客喝粥用。
粥檔只做早餐,且品種單一,只供應瘦肉粉腸粥和油條,並配一小碟生抽(醬油的一種),生抽裡浸幾片碎蔥頭,三五元一份(五元者,肉多),但因其上粥快,味道鮮美,又實惠,生意一直挺好。
只因生意好,屋子裡常常人滿無位,檔主便在屋外街邊再支幾桌,作為補充,反正早餐過後便撤,對市容也無大礙。
那天,阿順就坐在外面的一張桌上,不是因為屋裡沒位,那時己快九點,早餐早己過了幾個高峰期。他喜歡坐外面,一是空氣好,二是可邊吃邊看風景(他喜歡看人,看不認識的男男女女來來往往,解悶,有意思)。
他一坐下,服務員便急急上前,邊收拾他面前的碗筷(上一人留下的),邊問:
“吃什麼?”
“五塊錢的粥,一份油條”。
粥與油條很快就端上來了。順將目光從遠處收回,准備開吃。
忽然,他感覺桌上左邊有樣東西,目光掃去,竟是個手機,新新的靜靜的躺在那裡。
服務員清擦桌面時肯定以為是他的,而他剛才竟沒發現。
手機無疑是剛才那位早餐者留下的,一會那人發現遺忘了自會急急而來。阿順只管開吃,並不多想。
五六分鐘過去,眼看著順就要吃完,仍不見人來。
阿順停住不吃了。他開始端詳起手機。
這是一部三星的k608新款機,順對這機型太熟悉了,上個月該機剛上市時,女朋友便設計將他誘到了移動大廳的手機櫃台前,手指這款機,拐彎抹角的“這款剛出,二百萬像素呢,我做博客若有一部,平時遇到新鮮事了拍拍發發,連相機都省了。”“小娟她男朋友昨天才給她買了一部,發信息啊存電話啊可人性化可好用了……”話中話,他心裡明鏡似的。
“你那摩托羅拉呢,又丟了?”順故作驚訝。
“算了算了,就知道你捨不得。”女友不高興了,頭發一甩,扭頭往別處去了。
順知道女友一會兒氣便會消,畢竟談了三年了,彼此太了解了,但說來順心裡有愧啊,三年了,還真沒給她買過什麼象樣的東西,就是情人節這樣的日子,也只是買束花什麼的,哄哄鬧鬧的嘴上甜甜的蒙混過去。但誰讓他總缺錢呢,單位混個科員還沒熬到拿好處吃回扣的官位,沒錢的父母時不時還指望他隔三叉五的買幾盒藥,還有那幫掙得不多花的不少的酒朋狗友,人家請你一二頓了,你也總得設法回請一次吧。唉,這些個三三四四的,又哪樣離得開錢啊。
如果我把這手機送給她,她一定高興壞了。她若一高興,我又可以自由兩天了。他想拿。
他完全可以象拿自己手機一樣拿上就走,別人也絕不會發現什麼的。
但是……若拿上手機正要走或走到還沒消失時,那機主忽然出現了,怎麼辦?那豈不丟大人了?豈不讓人當賊抓?再說了,這手機光棍一個,沒包裝沒說明書沒充電器的,她若懷疑到什麼,豈不做賊還不討好?
拿嗎?
是啊,拿了不給女友而給她,不就妥了。
……她,是那天喝醉後隨哥們去桑拿時認識的一個按摩女。那是一個十分漂亮身材十分誘人的姑娘。打那天起,他真開了眼界,他不明白,怎麼在這種地方集中了這麼多的條件這麼好的女人,他感覺她們個個都比自己的女友強。
“那是當然啊,她們就靠這吃飯的,差了誰來呀?不過這些女的沒什麼文化的,只是玩玩,你可別拿她們跟女友比,各是各,那是過日子這是玩。”同去的朋友是常客,提醒他。
但他不行,他喜歡那個按摩女,畢竟那天他真的也是第一次的太舒服了。那按摩女用白晰高聳而極具彈性的雙乳為他推按,並用雙唇吻遍了他的全身。
那天,完事後,他們還長聊了一個多小時,他知道了她的身世看到了她眼裡的淚花。他向她要電話號碼。
“我,我沒手機。”
“你每天收入應不會少啊,怎麼也不配一個呢?”他問。
“父親的病需要錢,都寄回去了……”她埋下頭,與剛才那陣的又推又吻的狂色簡直判若兩人。
從那刻起,他便有心為她買部手機,那怕先買部便宜點的也行,起碼聯系起來方便些。
而現在,就有一部手趴在眼前,還是高檔機,三四千元的高檔機啊。
此刻,他仿佛己看到了她眼裡的激動的淚花……
拿!
他咬咬牙,下下狠心。他匆匆將碗裡的粥喝盡,便要伸手去拿。
而此時,一個聲音從他心底傳出:你明白嗎?邁出這一步,你就是賊了,你就不是一個清白的人了,你能承受得了以後慢長歲月的良心折磨嗎?不就幾千塊錢的東西嗎?你確認這樣做,值嗎?
那一刻,他算明白了一點,過去報上看到的拾金不昧啊捨己救人啊什麼的,說是為別人著急為別人著想,都是空話假話,其實人最難過的是自己這關,良心關。他才不會去想手機機主怎麼怎麼著急怎麼怎麼損失呢,他所感到的是來自自己良心上的壓力,是不想改變自己一直保持完好的無悔的人生。
然而,就這樣走了?不拿了?交出去了?可,這手機會給我帶來多少明顯的快樂呀。但我不能拿呀……
拿!不拿!我該怎麼辦?怎麼做?我這是怎麼了?天啊,到底拿是不拿呀?
忽然,一聲大喊凌空噴發:“服務員!”
街上的人、鄰桌的人、正在收拾衛生的服務員,大家一驚,紛紛回頭轉身,目中的異光齊齊聚向他。
他也一驚,繼而更驚,他知道那不是他的嘴喊的,那是他的心在吼,是他的不願沉落的良心在吼!
這種情況下,不說是不行的了:
“誰的手機忘這了。”
他將手機遞給服務員。
思想的斗爭如此漫長,結果竟如此簡單。他覺得好笑。他起身,輕輕松松的離開。
公交車上,他忽然頓足。
從他在粥襠坐下到離開,足足的有二十分鐘,而機主卻始終未露面。這種情況只能說明:一是機主忘記手機丟哪了;二是機主是外地人,此刻說不定己在飛機火車上了;三是當機主想起手機丟了己過去有段時間了,想必忘在這種公共場合必定早讓人拿走了,也就算了……
那,那,那手機豈不成了粥檔老板的戰利品?
靠,早知我拿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