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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05 15:14:49 | 人氣13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財經企管知識】健保局回歸行政機關 取消績效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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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局回歸行政機關 取消績效獎金
【中央社╱台北五日電】
2007.09.05 02:02 pm
 

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修正中央健康保險局組織條例,將健保局組織體制回歸行政機關,以後沒有績效獎金制度。行政院長張俊雄說,健保局員工支領績效獎金問題備受社會關注,這次修法是具體回應各界期待,展現政府勇於改革的決心。

行政院院會上午通過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正草案與中央健康保險局組織條例修正草案,並列為優先審議法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張俊雄說,台灣健保普及率達百分之九十九,在全世界是很了不起的成就,但長期以來,藥價差及健保局員工支領績效獎金問題備受社會各界關注,面對外界的質疑,政府必須正視且積極處理。

他表示,衛生署及健保局為處理藥價差問題,除定期辦理藥價調查及調整作業、研議改革藥品支付制度等措施外,這次透過修法規定醫院應與藥商簽訂藥品交易定型化契約,不僅有助縮小藥價差,並得以確保公平、合理及透明的藥品交易環境,更可彰顯政府重視藥價差問題並積極處理的決心。

張俊雄說,健保局員工支領績效獎金是因循沿用公勞保時期人事管理措施,比照公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辦理所致。這次組織調整,是繼行政院之前已修正健保局績效獎金核發規定,將獎金上限由四點六個月調降為四個月之後,再透過修法將健保局組織體制回歸行政機關,員工權益保障的相關措施也已納入修正條文,這不僅是具體回應各界期待,更展現政府勇於改革的決心。

他表示,全民健康保險法與中央健康保險局組織條例修正案,主要是針對藥價差及員工績效獎金進行更合理的修正,行政院列為優先審議法案,將儘速送請立法院審議,請衛生署加強與立法院朝野黨團溝通,儘速完成立法,以回應社會人民的期待。

【中央社台北五日電】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中央健康保險局組織條例」修正草案,衛生署長侯勝茂表示,健保局從公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改為行政機關,符合全民期待,每年除可減少人事支出約一億元,大家也「不吵獎勵金問題」。

民國八十四年成立的健保局,長年虧損,但員工績效獎金制度引發社會爭議。行政院會上午通過「中央健康保險局組織條例」修正草案,將健保局改為行政機關,總經理編制改為局長,並取消員工績效獎金制度。

侯勝茂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健保局成立時的屬性是公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性質如同台灣中油公司,但此與成立宗旨不符,因為金融保險事業機構是替國家賺錢,才發績效獎金,健保局不應講求利潤,能替國家省多少錢才能算績效。

他說,經行政院研考會進行效益評估後,決定將健保局改為行政機關,估計每年可減少人事支出約一億元;但員工權益會充分保障,轉敘為正式公務人員者可享月退等相關福利。

侯勝茂表示,健保局已成立十二年,改為行政機關「稍微拖了一點」,此事立法院和全民都相當期待,今天總算定案,將於最快時間送立法院審議。

健保局總經理朱澤民受訪指出,健保局目前員工約三千兩百人,薪資依公營事業標準,未來改為行政機關後,將比照行政人員薪等,正常情況下薪水會比較低。

朱澤民說,健保局員工變成公務人員後,外界會好奇他們是否享有百分之十八的優惠款利率?他說,健保局成立時的員工,主要來自中央信託局公保處、勞保局等,八十四年前的公務員才符合百分之十八優存利率資格,當初符合資格者僅約一百六十幾人,平均年資也只有七年多,不會增加國庫負擔。

【2007/09/05 中央社】@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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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落葉之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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