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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07 16:18:34 | 人氣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生活/環境/民俗】苦命的阿富汗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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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命的阿富汗女人

 


911事件後,阿富汗這個中東國家忽然受到全世界注視。我正讀著美國女作家Ann Jones的《Kabul in Winter》,中譯《誰殺了喀布爾女人》,她在塔利班倒台後到達喀布爾參與婦女組織工作,然後寫成這本既真實又激動人心的記事式作品。總結一句,要是誕生成為阿富汗女人,千萬不要命苦,要是命苦,就只有死路一條。
作者指出,做男性極權主義下的阿富汗女人,一生都要依賴男人,在那地方,並無現代社會的獨立女性。就算是極有學問的女性專業人士,例如律師醫生,一生都要依賴男人才能生存。

 

男性附屬做牛做馬
因為在習俗規限下,一個家庭必然要有男性,女孩未嫁時,家中有父親或兄弟,嫁了後有丈夫和兒子,若然,丈夫和兒子都死了,這個女人就要回娘家居住,因為那裡有男性親人可供依賴。問題出在這裡,如果,一個女人無男性親人可依賴,社會習俗就一定要把她再次嫁出去,無論新丈夫再差她都要嫁,因為,獨身女人是不容許存在的。
就算是女性律師和醫生,都要每天問准妳的男性親人才可上班,職業女性要把全部薪金奉獻家中男性,可是,同時候,家中男性有絕對權力把她們嫁出去換取大量金錢。可以說,阿富汗女性的一生,都被剝削自主權力。要是家中男性寵愛你,妳就能安然生活,要是妳苦命,除了自殺外,別無出路。
書中最震撼的是揭露犯下道德罪的女人的故事,可以說,她們根本無犯任何罪,只不過是太苦命。有女犯人嫁了個壞丈夫,丈夫逼她賣淫,她再也受不了後報警,可是,當局判這苦命女人3年徒刑,理由是她太遲報警,斷定她自願進行賣淫,所以有罪。
另一個苦命女人嫁了個壞丈夫,丈夫在某天依照伊斯蘭教傳統,宣稱要離婚,命令她離開。隔了一段日子,她再嫁給一名愛她的男人,當前夫得悉她生活愉快後立刻報警,理由是犯了重婚罪,她被判8年徒刑。
更坎坷的是,這些女人坐牢完畢後,通常無出路,娘家不再接納她們,社會又不容許她們獨自生活,她們被逼嫁給以賤價買走她們的低下階層男人,被丈夫視作奴隸。
我們作為文明社會的女人,會為這些女人流淚,真不相信,她們的處境,比石器時代的女人更不如。

 

蘋果日報/深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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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落葉之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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