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環境/民俗】鞭打留下的愛與傷害
2008年08月17日蘋果日報
新式的教養觀念,常強調體罰的不正當性,以及體罰的無用論。但是,我先自首。在我的成長經驗中,體罰不但是有效的,而且還有滿顯著的成果。從小做錯事,難免會挨打。我媽媽是裁縫師,長長的木尺,不只是她謀生的工具,也用來取代管教的藤條。
本以為木尺和藤條打人一樣痛,直到我很不爭氣地因為沒考上高中而讀了以嚴管勤教聞名的「國四班」,天天都沒達到分數標準而慘遭痛打,我才知道木尺和藤條打人的效果大不同,後者帶來的疼痛和瘀青是前者遠不能及。想來,也是我媽手下留情的結果吧!
不過,挨打對我來說,還真是有效!做錯事被打,我就學乖了;考不好挨打,我就發憤圖強了。在現代教養專家眼裡,我應該是很「命賤」的孩子,就是不打不成器。
「命賤」不打不成器
有趣的是,到現在我還會跟媽媽談起從小被她打的經驗,她總是否認說「哪有!」指證歷歷之後,她始終推說:「忘記了!」可見,跟大人的記性比起來,小孩被打的傷痕,是會永遠烙印在心上的。如果,體罰可以幫助孩子改正偏差行為,但會讓他心中受到的傷害持續到永久,家長或老師還打得下手嗎?
體罰,究竟有沒有效呢?體罰,若真能引導孩子悔過向善,有3個很重要的前提:1.雙方都知道、也認同「打是情;罵是愛」,接受施以體罰的動機是善意的。2.實施體罰時,彼此都很理性,沒有負面情緒。3.體罰的力道,要掌握好分寸,不能留下皮肉傷,也不能傷及自尊。
看完這3個前提,我想大部分的父母和老師,都很難確定自己可以百分百做到,所以還是盡量避免用體罰的方式來管教孩子吧!
吳若權
+++++++++++++++++++++++++++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