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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環境/民俗】情愛不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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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環境/民俗】情愛不分享
2008年10月14日蘋果日報

台灣有句俗話:「相分呷有春;相搶呷無份!」意思是說,願意分享,就能擴大資源,猶有餘裕;不願分享,你爭我奪,就什麼都沒了。
美智第一次聽見這個說法,受到很大的震驚!婚後7年,孩子正準備上小學了,開咖啡館的丈夫指著最近常來店裡幫忙女孩,直接跟美智說:「我跟她在一起兩年多,希望妳能接納她!」接著說了一些大道理,還搬出「相分呷有春;相搶呷無份!」這個大道理,提醒她願意分享,就能兼顧大家的幸福;若不能分享,只能同歸於盡了。


放棄婚姻另尋春天
她發愣了很久,感覺這句話好像比較適合套用在兄弟分家產,如今怎麼變成老公拿來做為外遇之後,想公然劈腿納妾的說帖,十分不可思議。
3個月後,她帶著小孩離開,用行動證明了她既不想要「分享」,也不想要「搶奪」,她選擇的彷彿是「退讓」,其實是「放棄」!
放棄感情和婚姻之後的美智,並沒有放棄自己,她去進修更高階的烘焙課程,自己開了手工餅乾和起司蛋糕工作室。
行有餘力之後,她在社區開課,免費教導失婚的女性做糕餅。本來只是想藉由勉勵別人來鼓舞自己,沒想到無心插柳,為了協助這些學員能找到正職工作,乾脆把自己的工作室擴大經營成正式對外開放的店面,生意越做越好了。
人生走到了這個階段,美智回頭去看過往,想到那句話「相分呷有春;相搶呷無份!」感觸很深,也有了新的體認。
戀人或夫妻間的小情小愛,靈魂和肉體,都只能彼此獨佔共享,絕對不能拿出來「散播歡樂、分享愛!」唯有將兩人之間的感情昇華,去幫助需要關懷的弱勢族群,才有值得分享的意義。


吳若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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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落葉之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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