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8-12-18 16:12:32 | 人氣2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法律常識】【保險法律問題】因故離職,我與父親的健保及健保費,怎麼辦?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法律常識】【保險法律問題】因故離職,我與父親的健保及健保費,怎麼辦?

文 / 劉孟錦律師.楊春吉


【問題】

    現在我還在在職中,不過要準備考試,會在3月底離職。因為父親是加入我的健保,公司替我辦,想問說我離職後這段期間到找到工作,健保要怎麼處理呢?


【解析】

    按「被保險人分為下列六類:六、第六類: (一) 榮民、榮民遺眷之家戶代表。 (二) 第一款至第五款及本款前目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以外之家戶戶長或代表。」「第一類至第三類及第六類被保險人之眷屬,規定如下:一、被保險人之配偶,且無職業者。二、被保險人之直系血親尊親屬,且無職業者。三、被保險人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卑親屬未滿二十歲且無職業,或年滿二十歲無謀生能力或仍在學就讀且無職業者。」「符合第九條規定之被保險人眷屬,應隨同被保險人辦理投保及退保。」分別為全民健康保險法第8條第1項第6款、第9條、第13條定有明文,是被保險人分為六類,其中第六類,係指「榮民、榮民遺眷之家戶代表」及「第一類至第五類及榮民、榮民遺眷家戶代表之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以外之家戶戶長或代表」而言。又第六類被保險人之眷屬,則指「被保險人之配偶,且無職業者」或「被保險人之直系血親尊親屬,且無職業者」或「被保險人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卑親屬未滿二十歲且無職業,或年滿二十歲無謀生能力或仍在學就讀且無職業者」情形之一者。從而,本案提問人或父親,苟為家戶戶長,自得依第六類參加全民健康保險;非家戶戶長之父親或提問人,則得以被保險人眷屬,隨同被保險人辦理投保及退保。

    至於健保費之補助,因本案提問人及父親,諸多資料尚不明,於斯,實無法解析之,請自行依身心障礙者社會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失業被保險人及其眷屬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無力負擔費用補助辦法、全民健康保險法第87-2條、全民健康保險經濟困難及經濟特殊困難者認定辦法、全民健康保險紓困基金貸款辦法、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及滯納金分期繳納辦法等相關規定判斷之。

 


台灣法律網 http://www.lawtw.com/
++++++++++++++++++++++++++

台長: 落葉之楓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