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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1 20:33:50 | 人氣1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歷史文化】縱橫古今【閒話中國人】與人共衣 意義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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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文化】縱橫古今【閒話中國人】與人共衣 意義非凡 
 
  2010/1/11 | 作者:易中天
 
  衣服是最貼身的東西。

貼身又怎樣呢?最貼身的,往往也就是最親密、最可靠、最放心和最有感情的。因為在中國人這裡,「身」和「心」是一體化的(這一點我們下面還要說到),所以「貼身」往往也就「貼心」。比如「貼身侍衛」,不但最為親切可靠,而且簡直就是「心腹」。

  大宅門裡的小姐太太,也多半會有一兩個這樣的「貼身心腹」。她們不但會把小姐太太的日常生活打理得舒舒服服,必要時還要替小姐太太們管閒事,辦外交,甚至吵架,比如鳳姐身邊的平兒,探春身邊的侍書,都是。

貼身,是不可以等閒視之的。那麼,什麼是最貼身的呢?人之中,最貼身的是母子,所以「世上只有媽媽好」。其次是夫妻,所以「一日夫妻百日恩」。

物之中,最貼身的是衣服;衣之中,最貼身的是內衣。內衣,古人叫「衷」。它不但最為貼身,而且簡直就是著衣者本人及其內心世界的代表,因此才有「無動於衷、「言不由衷」、「衷心感謝」、「互訴衷腸」、「道出衷情」等說法,都是以「衷衣」代「中心」,以「貼身」代「貼心」。

衣既為人之最貼身者,自然也就往往被賦予情感的意義,或用來表現和傳達情感,比如「慈母手中線,遊子身上衣,臨行密密縫,意恐遲遲歸」;比如「長安一片月,萬戶搗衣聲,秋風吹不盡,總是玉關情」;比如「一行書信千行淚,寒到君邊衣到無」;比如「想給邊防軍寫封信,不拿紙筆拿起針。」

中國古代的遊子和戰士,都喜歡穿母親和妻子縫的衣,納的鞋。只有穿著這樣的衣,身上才暖和;只有穿著這樣的鞋,腳下才踏實。

這樣的衣服和鞋帽,當然不能輕易讓給別人的,就像老婆不能轉讓一樣。即便那衣服是買來的,只要自己還穿在身上,也不能隨便脫下來送人。

尤其是內衣,如果隨隨便便就脫下來送人,那豈非輕率地「以身相許」?所以,儘管中國人喜歡聚在一起吃飯(共食),卻不喜歡和別人換衣服穿(共衣),除非是戰友或情人。

《詩‧秦風‧無衣》寫的是戰友之間的共衣。這首詩譯成白話文就是:誰說我們沒有衣穿?我和你共一件戰袍!君王就要出兵了,整理好我們的長矛,我和你同一戰壕!誰說我們沒有衣穿?我和你共一件衣裳!君王就要出兵了,整好我們的刀槍,我和你同上戰場!

這實在是一種極重的情分。這種同袍共衣的感情,和同火共食是一樣深刻的。軍營裡同火共食,出征時同袍共衣,上了陣就會同生共死,同心同德,同仇敵愾。因此我們不難體會,韓信說漢王「解衣衣我,推食食我」時,是一種什麼樣的心情。

《紅樓夢》第七十七回寫的則是情人之間的共衣。

這一回寫寶玉偷偷去看病危的晴雯,晴雯先是咬下指甲,遞到寶玉手心裡,然後「又回手掙扎著,連掀帶脫,在被窩裡,將貼身穿著的一件舊紅綾小襖兒脫下,遞給寶玉。」

這兩個動作,很明顯地有「以身相許」的意思。

「寶玉見她這般,已經會意,連忙解開外衣,將自己的襖兒褪下來,蓋在她身上,卻把這件穿了。」這意思自然也很明白。所以晴雯才說:「今日這一來,我就死了,也不枉擔了虛名!」

所謂「虛名」,即晴雯與寶玉有「私情」的指控。如今,已用內衣為代表,相互「貼身」過了,所以不再「枉擔」,也就死可瞑目。

看來,如果說「共食」者義同兄弟,那麼「共衣」者則情近夫妻。
其實即便是外衣,有時也能代表那穿衣的人。許多民族都有這樣的習俗:死者的衣物,如不殉葬,就要分給親友,以為紀念。

這正如祭祀的食品最終要被吃掉一樣,並非為了節約,而因為這些衣物,殘留著逝者的信息,睹其物如見其人,衣其衣如近其身。

元稹悼念亡妻的詩云:「衣裳已施行看盡,針線猶存未忍開」,表達的便正是這種情感。

於是,衣服就不簡單地只是衣服了。它不僅具有物質的意義,也具有精神的意義。不僅屬於肉體,也屬於心靈。
 

 

來源:人間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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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落葉之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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