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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回嗆「不然你把我fire」─ 自願離職?抑或是懲戒解僱?

  文 / 簡榮宗律師 文:簡榮宗律師/洪毓專員日前據媒體報導,某電子公司一名副理因故與雇主爭執,氣憤之餘脫口而出「不然你把我fire」,並於雙方爭執時拍擊桌子,因而被公司以其有意離職及侮辱雇主為由開除他,並無庸給付其資遣費。該名副理不服被開除,向法院遞狀控告其公司違法終止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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